男子借豪车炫富醉驾致2名乘坐女子身亡

2012/2/10 5:29:1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马某酒后开着借来的凯迪拉克豪车,拉着美女去宵夜。检察官表示,马某属于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又造成两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建议法院对他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

  马某酒后开着借来的凯迪拉克豪车,拉着美女去宵夜。异常兴奋的他驾车在三环路狂奔,结果撞上了一辆清扫车,车上的两名女子身亡。昨天,丰台法院审理此案。被告人马某当庭向死者家属道歉。

  庭审:被告人当庭道歉

  昨天上午9时,28岁的马某被带进法庭(如图)。他的妻子坐在旁听席上,眼圈红了。据检方指控,2011年1月20日1时50分,马某酒后驾驶一辆凯迪拉克轿车,行驶至丰台区南三环主路刘家窑桥西侧时,车前部撞到道路中心隔离带,车辆右侧又与杨某驾驶的重型清扫车后部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凯迪拉克车内两名20多岁的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马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检测,马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45毫克。

  在庭审中,马某干脆地说:“我认罪。”提起死去的两名被害人,马某流下悔恨的泪水。马某回忆说,事故发生后,他在医院昏迷了三天,做完手术才知道两个朋友都不在了。他一脸痛苦地说,“我知道错了。如果时间能倒回,我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她们。”马某当庭向死者及家属道歉。

  检察官表示,马某属于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又造成两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建议法院对他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鉴于马某积极赔偿,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事发:借豪车显富酿惨祸

  马某是黑龙江人,仅有初中文化。多年前,马某来到北京闯荡,先是打工帮别人卖服装,后来他在一家商贸城有了自己的摊位,成为小老板。2011年,马某在歌厅认识了20岁的女服务员刘某。两人交往成朋友,马某经常带着刘某去宵夜。马某总是开着一辆凯迪拉克车,这辆车是他为了显示自己富有,向朋友借来用的。

  马某回忆说,案发前一晚上,他和刘某一起吃饭,两人很高兴都喝了酒,饭后又一起去唱歌。晚上12时,他刚回到家,刘某就打来电话说想吃宵夜。他开着凯迪拉克轿车去接刘某,刘某还带来了另外一个女孩杨某。

  他开着车上了南三环,途中刘某对他说了一句话,由于车内音乐很响,他没有听到对方说什么,刘某就拉了他胳膊一下。“我没有准备,握着方向盘的手晃了一下,车子就撞到了清扫车。”

  这起车祸不仅给两名被害人的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还使马某的家庭背上了大量外债。庭后,马某告诉记者,他除了给两名被害人家属赔偿外,还要向借车的朋友赔偿修理凯迪拉克车的费用。为此,他的妻子到处借钱,他家欠了大量外债。“我伤害了家人,我对不起家人。”马某表示,他以后要戒酒,决不酒后驾车。

  晨报记者 武新/文 郝笑天/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