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部门对这笔资金的去向严格把关
未发出的补贴均上交省财政厅
近日,宿迁湖滨新城晓店镇洋河滩居委会部分渔民反映,2008年省里给渔民下发了一笔柴油补贴的钱,但至今,他们依然没有领到这笔钱。据渔民自己统计,这笔补贴资金涉及渔民101户近40万元,那么这笔补贴渔民购买柴油的钱到底去了哪里呢?
□见习记者 杨亦文
当年拟补贴人员名单确实上墙公示过
2006年起,作为一项惠民政策,中央财政开始发放渔民柴油补贴,这其中2008年是补贴最多的一年,12匹马力17.6千瓦的普通柴油水泥机动船补贴达到3900多元。可让宿迁市骆马湖晓店镇洋河滩101户渔民没想到的是,2008年的国家渔船柴油补贴,截至目前,还没有到达他们手中。
洋河滩居委会一位张姓渔民告诉记者,他就有一条17.6千瓦的柴油水泥船,而且证件齐全(船检证、捕捞证、养殖发票),村里统计后于2008年七八月份将符合补贴标准人员名单公布在了村委会门口的公告栏中。
很多村民向记者证实,当时村委会门口确实有这份公告,按照公告上的名单,湖滨新城洋河滩共有101条17.6千瓦的柴油水泥船,按照规定,每条船可以享受3900多元的柴油补贴。
看到公告以后,渔民们都非常高兴。但直到现在,洋河滩的渔民们还是没有拿到这笔柴油补贴钱。
公示结果:101条渔船不符合政策规定
采访得知,2008年,上级部门确实给湖滨新城财政局下发了一笔柴油补贴款,经过公示和核查,这101条渔船不符合政策规定,后来,他们又把这笔补贴退回给宿迁市财政局,理由是“船舶打鱼生产低于3个月”。
采访中,湖滨新城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湖滨新城晓店镇洋河滩居委会2008年度机动渔船柴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情况说明》(下简称《说明》),在《说明》中,记者看到,“2008年,宿迁市湖滨新城机动渔船柴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由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船只登记、审核、公示等具体工作由骆马湖水产养殖场会同相关村、居委会共同落实。在审核、公示过程中,有群众以电话等形式反映到市信访局,举报晓店镇洋河滩居委会部分渔民在登记造表时有弄虚作假现象。”
经核实,洋河滩居委会共有233条船只不符合补贴资金发放条件,其中,有132条渔船属于虚假登记,101条15-20吨位的水泥船未从事捕捞等活动。根据相关规定,享受补贴的船只必须在补贴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活动累计不低于三个月。因此这101条渔船不在补贴发放范围内。
市财政局:未发出的补贴已上交省财政厅
在湖滨新城组宣部办公室,记者看到了市财政局和省财政厅清算回收结余资金的文件,以及盖有宿迁财政局红色大印的证明,该证明上写着,“2008年10月,湖滨新城财政审计局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将该区2006—2008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渔业清算结余资金指标147万元收回,其中包括2008年度洋河滩居委会不符合发放条件101条渔船补贴约40万元。”
对于这份证明,宿迁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陈处长告诉记者,这确实是他们给湖滨新城出具的。陈处长解释称,柴油补贴是中央财政资金,各级部门在使用时都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按照规定,17.6千瓦的柴油水泥船要领取柴油补贴不仅要有三证(船检证、捕捞证、养殖发票),而且必须满足“船舶打鱼多于3个月”。洋河滩的101条渔船就是不符这一条件而被取消补贴资金的。
对于那笔已经下发后被收回的近40万元柴油补贴,陈处长表示,宿迁2006—2008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结余资金467万元(含湖滨新城洋河滩居委会2008年度机动渔船柴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近40万元)已上交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