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转贴被拘11天后因证据不足获释

2012/3/1 5:29:1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近日,佛山当地知名网友“秦时明月”(本名商来成)突然被警察带走,一连十天“销声匿迹”。“警察喊我的名字,让我出去,”商来成说,他很老实地听从警察的指令,被告知他的刑事拘留已经变更为行政拘留。

  《转帖“检察官嫖娼”被拘》跟踪

  南都讯 近日,佛山当地知名网友“秦时明月”(本名商来成)突然被警察带走,一连十天“销声匿迹”。禅城警方证实对其实施了抓捕,理由是其发表一则“检察官嫖娼”的不实网帖,涉嫌诬告陷害。

  前天晚上10时许,禅城区警方以“证据不足”释放了被羁押了11天的商来成。昨天下午,商来成及其所属网络公司律师向媒体披露,他们准备向佛山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国家赔偿。

  刑事拘留变更为行政拘留

  前天晚上10时许,禅城区看守所,按照惯例商来成已经准备睡觉,但他没有预料到事情会有所变化。“警察喊我的名字,让我出去,”商来成说,他很老实地听从警察的指令,被告知他的刑事拘留已经变更为行政拘留。

  警方让商来成在一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字,这份决定书上认定:2012年2月17日9时许,商来成在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上路天天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用网名“正义之音”从《诗二千》论坛转载并发布明知虚假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嫖娼被祖庙派出所抓获,后派出所未作任何处理将二人释放”信息在天天新论坛上供网民浏览和评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决定对商来成处于行政拘留十日(在刑拘期限内折抵)。

  “我什么也没想就签了字,觉得能够转成行政拘留也挺好。”不仅如此,在签完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警方宣布他已经被释放。《释放证明书》称,商来成因诬告陷害案被刑事拘留因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予以释放。

  将申请复议要求国家赔偿

  从昨天开始,天天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暂允许商来成休假,当天下午公司专门面对各大媒体说明情况,公司及其律师称对警方对员工的处罚决定不能接受,“我们马上向佛山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国家赔偿。”该公司认为,转载不实帖子是不对,但是不至于刑事拘留,也不达诬告陷害罪。

  昨天,商来成接受了南都记者的采访,他也坦承“我自己也有过错,就是没有对发的帖子进行求证”。记者问他是否接受警方最终做出的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他犹豫片刻说道,“没想到,最初以为过去问问就算了,帖子他们也删了,确实没有想到会刑事拘留,后来变成行政拘留。后面的让我们的律师去处理吧。”

  统筹:南都记者 门君诚

  采写:南都记者 门君诚 邵铭 曹思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