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岁老人96小时内被注射35支抗生素后死亡

2012/3/9 4:41:1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昨天,泰州市民韩鑫向快报记者反映,因为遭受风寒,1月17日,92岁的老母亲朱凤文被送往泰州市中医院进行治疗。听了女儿的分析,韩鑫认为医生给母亲开了这么多抗生素,就是为了推销药物赚钱,最终造成老人肾衰竭,导致死亡。

  昨天,泰州市民韩鑫向快报记者反映,因为遭受风寒,1月17日,92岁的老母亲朱凤文被送往泰州市中医院进行治疗。可让人没想到的是,5天后,老人在医院撒手人寰。原本韩鑫认为母亲的去世是因为年事已高,可在办理离院手续时,韩鑫的女儿却从外婆住院的费用清单上看出一点不对劲:在老人住院用药的96个小时内,医院一共给老人注射了35支抗生素。

  韩鑫怀疑,医院滥用抗生素,很可能是导致母亲死亡的直接原因。

  □快报记者 周青 吴文锋

  家属质疑

  用这么多抗生素,老人吃得消吗

  昨天下午,韩鑫女士告诉记者,老母亲虽然已经92岁高龄,除了体重一直偏轻,只有58斤,身体上并没有多大毛病。韩鑫说,2012年1月17日这天,因为几天前受了风寒,母亲开始有点吃不下饭。社区医生检查后,建议把老人家送到泰州市中医院治疗。

  96小时用了35支抗生素

  1月17日下午4点多,韩鑫把老母亲送到泰州市中医院,也就是从这时开始,医院为老人挂水,一直到1月18日下午4点多。韩鑫后来得知,在24个小时内,医院给老人注射了12支氨曲南和2瓶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均为抗生素)。

  韩鑫告诉记者,母亲是1月22日过世的,但在21日下午4点左右发现老人不行,就停止了用药和治疗。也就是说,老人在医院的实际治疗时间为96个小时。本来老人过世,韩鑫也没什么其他想法。可就在她拿到医院的费用明细清单时,读医学硕士的女儿梅芳(化名)发现了不对劲:在清单里,一种名为氨曲南(0.5g/支)的抗生素用了30支,而另一种抗生素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也用了5瓶。梅芳认为,对于一个只有58斤的老人来说,96个小时用35支抗生素,显然身体难以承受。而且她在得知外婆在医院两天半都没有小便时,告诉母亲,外婆肾功能有损伤,这时候医院没有采取救治措施,还是继续注射抗生素,显然是不合适的。

  “20日打的一针高效利尿药呋寨米加快了外婆的死亡速度。”梅芳特地回去翻了书,在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名为《急性中毒诊疗规范》里,特地指明:呋寨米和氨曲南抗生素合用,会产生毒性形成肾衰竭。

  “老人身体能跟小孩比吗”

  韩鑫说,女儿梅芳还发现,中医院使用的氨曲南(山西仟源,0.5g/支)实际价格才18元左右,而在中医院要卖到37.3元。

  听了女儿的分析,韩鑫认为医生给母亲开了这么多抗生素,就是为了推销药物赚钱,最终造成老人肾衰竭,导致死亡。

  韩鑫说,她找到泰州市中医院,可负责给母亲治病的消化科蒋医生态度很激动,双方不欢而散。之后,双方又到泰州市海陵区医患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韩鑫说,当时医院提供的无过错证据是一份儿科手册的复印件:体重30公斤可每天注射3克至4.5克氨曲南,没有超标准。可韩鑫想不通,1月17日下午4点多到18日下午4点多的24个小时内,注射了12支氨曲南(共6克)和两瓶盐酸左氧氟沙星,即使按照医院说法,也超标了,“再说,92岁的老人身体能和小孩比吗?”韩鑫说。

  韩鑫说,医院清单上还有很多“莫须有”的费用,比如大换药、中药涂擦等项目,“老人身体都没创伤,怎么还要换药呢?”韩鑫说,自己的要求也不高,就是希望泰州市中医院退回多收的费用,对医疗过错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医生回应

  没有滥开药,对得起自己良心

  昨天,记者在泰州市中医院见到了消化科主任蒋云峰,他是韩鑫母亲的主治医生。

  “我真的很心寒”

  “我真的很心寒。”据蒋云峰介绍,韩鑫的母亲被送过来的时候情况很糟糕:四五天不吃饭,感染性休克,还大小便失禁,后来送到重症监护室才抢救过来。因为考虑老人年龄过大,家人表示不要治疗,只要维持生命即可,后来被转入普通病房。

  提到是否存在滥用抗生素的问题,蒋云峰告诉记者,自己绝对没有滥用,完全按照临床标准来的。蒋云峰说,氨曲南对于成人患者,每日最大剂量为8g。而对于韩鑫的母亲,4天30支(0.5g/支),平均每天才3.75g,连最大剂量的一半都不到,“这就是考虑她母亲年纪大、体重轻的缘故,减了剂量。”蒋云峰说。

  可是1月17日至18日曾经连续24小时注射了12支氨曲南(共6g),还有两瓶盐酸左氧氟沙星,这该怎么解释?蒋云峰说,老人是1月17日下午送进医院的,在临床上就是一天,开的就是一天的剂量,因为老人病情严重,挂水挂到第二天。而到了第二天,又是第二天的用药,只不过两天挂水间隔时间比较短,但不能用24小时来算,应该算两天,不算超标。

  蒋云峰对于韩鑫的做法表示不解,因为老人是自费,在用药方面已经很节省了。“他们在医院住了5天,才花了5578元。”蒋云峰说,在医院的花费每笔都是有章可循的,韩鑫没看到,不代表医院没做,“比如说中药涂擦,老人大小便失禁躺在那儿,防止生疮,***就给她擦拭消毒。”

  “包括使用氨曲南,我真是对得起我的良心。”蒋云峰表示,“你可以去打听一下,感染性休克都用的什么抗生素?”蒋云峰说,氨曲南是最普通的抗生素,毒副作用小,而且便宜,30支才1000元多一点,“你要是用头孢类的药,一天就要五六千元。”

  建议进行司法鉴定

  3月7日,泰州市中医院以书面形式向泰州市卫生局汇报情况,称整个治疗过程中并无原则性、重大过错,认为病人死亡原因是年老体虚、肺部感染严重、心功能不全以及全身多脏器衰竭,由于患者家属不懂医学常识提出过高要求导致协调解决失败,建议家属进行司法鉴定或民事诉讼。

  昨天,泰州中医院医务处处长潘先生再次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意见:“患者家属索要一万元的赔偿,这个价格太高了。”他表示,虽然院方认为在这件事上并无过错,但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愿意减免患者1000~2000元的治疗费用。他明确表示,患者死亡就是年龄、感染和病理的原因,跟抗生素使用没有多大的关系。

  专家说法

  氨曲南一天最多用8克

  主要用于极危重病人

  南京一位临床专家听到记者的转述后认为:首先,氨曲南这种药在临床上使用时,对老人尤其需要谨慎,把握好量,输液的时候滴速要慢,否则老人心脏吃不消;其次,氨曲南在临床上一天最大剂量是8克,也就是16支,但这样的情况比较少,用于极危重病人,一般病人一天2克,也就是4支左右;第三,将两种抗生素一起用,一般是病情较为紧急及病情较重的时候才会这样。由于不清楚老人当时的状况,所以不太好判断第一天的联合用药是否就是滥用药。

  南京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的药剂专家说,第一,对于家属所说的呋寨米和氨曲南抗生素不能合用的说法,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判断,就是查一下药品说明书,如果药品说明书上有禁忌,那是绝对不能用的;第二,氨曲南不是一线药物,就好比打仗,一线药物都是头孢等药物,氨曲南是最后的绝招,在其他抗生素都医治无效的情况下才会使用这个药物;第三,由于这个药品不是一线药,如果时间允许,是一定要做细菌培养的,这样才能有针对性使用。如果病人病情不重,且时间来得及,但医院不做细菌培养直接用,那就有滥用药物的嫌疑;第四,老人的肾功能只有年轻人的一半左右,即使正常使用药物,也有可能发生肾衰竭。

  这起纠纷不管谁对谁错,合理使用抗生素始终是一个普遍关注的问题

  “史上最严格”规定

  能否管住抗生素滥用?

  早在去年,江苏省卫生厅就发布了号称“史上最严格”的抗生素管理规范,要求三级医院抗生素使用不得超过50种,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将给予严惩。经过近半年的整治,南京一些三级医院抗生素使用率最高下降了50%。但是,完全杜绝抗生素滥用尚需时日。

  规定很严格

  滥用抗生素的医生将被严惩

  近日,卫生部决定2012年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卫生部制订的活动方案显示,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等。

  据介绍,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进一步明确,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其实,早在去年上半年,江苏就开展了抗生素使用专项整治行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一般分别控制在50种、35种以内;二三级医院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控制在2种以内,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控制在1~2种;二三级医院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的品种不超过5个品规。

  据介绍,目前全国大医院的抗生素使用率普遍在60%以上,而一些技术水平不高、无医疗特色的中小医院甚至高达70%以上。根据卫生部的调研结果,目前我国医疗机构使用的抗菌药物有150~160种,但有些是国外早就淘汰的品种,根本不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的药物遴选原则。据了解,我国现有喹诺酮类抗菌药18种,而很多国家只要6种就可以满足临床需要。

  南京一家医院院长透露,去年整治之前,大部分医院抗菌药物是超过50种的,有的甚至达到100种,而高级抗生素品种更多。实行规定后,有的医院的高级抗生素要砍掉一半左右。

  真能管得住?

  以药养医模式不除,药品滥用难治

  据江苏省卫生界一位专家介绍,从规定上来说,是历史上最严格的,已经细致到最大化了。但是不是有这个规定后,医院就不存在滥用抗生素的问题了?专家谨慎地表示,也没有那么容易。“其实以往也有不少类似的规定,早在教科书上就规定好了,什么情况下使用什么样的抗生素。问题是,专业人士一眼就看明白的事情,临床上却一直没有管理好,确实是值得深思的。”

  专家说,在公立医院的经费当中,政府拨款所占比例不高。和国外“以技养医”不同,我国医院的挂号费等体现医生技术的收费很低,难以支撑起医院的运行。因此,药品销售成为当下医院重要的利润来源,这种“以药养医”的模式,导致医疗机构滋生了“多开药、开贵药”的利益冲动。如果规定仅仅是限制医疗机构获得利益,而不是给出替代方案的话,那么医疗机构也会有应对方法。“比如有的不需要服抗生素的患者,医生给开了,而且选择最贵的开了,从规定上说,品种在规定范围内,又不是开很多种,看似不违反规定,实际上损害患者利益。有的患者只需要一天抗生素的量,却开了三天的量。这些现象,一纸规定很难管住。甚至还会出现另外一种现象,医院抗生素使用量是下降了,但其他药使用量上去了,检查费也上去了。按下葫芦浮起瓢,大型公立医院两三千职工,庞大的开支不会因为一纸规定的出台就减小了,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也确实给管理者出了一道难题。”

  快报记者 刘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