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以打工挣钱为幌诱迫4名少女卖淫

2012/3/19 4:57:1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3月17日上午,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在城市新天地广场组织召开公开处置暨赃物发还大会,9名涉嫌强奸、非法拘禁、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被刑拘。经警方调查,该犯罪团伙涉嫌非法拘禁、强奸、抢劫、敲诈勒索、伤害等多种犯罪,其中团伙成员王某和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眉县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

  本报宝鸡讯(记者赵航) 3月17日上午,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在城市新天地广场组织召开公开处置暨赃物发还大会,9名涉嫌强***、非法拘禁、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令人关注的是,犯罪团伙的9名成员中有4名未成年人,最小的刚满16岁。他们以介绍少女去广州打工为由,用殴打、轮***、恐吓的办法,非法控制她们去广州卖淫。

  3月8日上午,18岁的女子王某报警,称她前晚在一宾馆内被一伙人强***,现场还有几名女孩被控制。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八鱼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将正在宾馆内熟睡的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同时解救了被困的3名少女,现场查获管制刀具十余把。9日,另一名疑犯被抓获。

  警方初步调查,17岁的犯罪嫌疑人袁某(女)曾在南方城市打工,她伙同张某、王某等8人在眉县的同学中寻找目标,诱骗她们去广州卖淫。3月5日,4名少女对这伙人“去广州打工挣大钱”的谎言信以为真,被骗至眉县横渠镇一招待所。当晚,因为担心在招待所“动静太大”引人注意,一伙人将3名少女骗至郊外的地里,脱光衣服进行殴打,恐吓她们去广东卖淫。

  6日晚,被“教训过”的几名少女被带至眉县汤峪的一处招待所,未成年的王某强***了一名少女,并指使团伙成员拿走其400元现金。7日下午,4名少女被袁某等人带到宝鸡市高新区一宾馆看管起来。8日凌晨时分,3名团伙成员对拘禁的18岁女子王某实施了轮***。

  经警方调查,该犯罪团伙涉嫌非法拘禁、强***、抢劫、敲诈勒索、伤害等多种犯罪,其中团伙成员王某和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眉县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

  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