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上访村医住所遭卫监所突击检查

2012/3/25 23:37:2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62岁的黄同和是梅县的一名乡村医生,由于不满卫生站每年面临的诸多收费,他从2008年开始了自己的上访之路。持续一个多小时的检查结束后,卫监所工作人员告知黄同和,要没收查得的20支输液管和30瓶生理盐水,并开具了《监督意见书》。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江玲)62岁的黄同和是梅县的一名乡村医生,由于不满卫生站每年面临的诸多收费,他从2008年开始了自己的上访之路。

  令他始料未及的是,此后他的卫生站备受卫生行政部门“青睐”,多次接受检查和领导慰问。然而,2012年2月10日,广东梅县卫生监督所(下简称“卫监所”)的工作人员突击检查他的卫生站,规模之大,“如同抄家”。

  对此,他大感不满,卫监所的行为令他不由联想,是否“上访”终究给自己带来了麻烦?

  备受诟病的收费

  黄同和记得,自2004年起,针对村卫生站的各种收费名目接踵而来:乡村医生年终会议费、换证费、卫生站站牌费、站点费、消毒检测费……村医们个个是有苦说不出。

  2008年的一天,他小计了一下当年卫生站的缴费总额,居然足足有1000多元。想想还未领到手的5000元补贴(该村2个卫生站平分1万元补贴),就这样提前被“抽掉”了1/3!黄同和有种“被盘剥”的强烈感觉。

  彼时,恰逢梅州电视台的一档民生节目深入民心。黄同和想,不如把村医遇到的这些问题也反映一下。于是他致电节目组,首次反映乡村卫生站遭遇的收费问题。

  不久后,他便在报纸上看到了当地卫生部门回复卫生站收费问题的一篇报道。

  首次反映问题就得到了回应,这让黄同和很受鼓舞。然而,卫生部门对收费问题的解释,却不能令他满意,特别是每年都要收取的消毒检测费和卫生学评价费,这是备受当地村医诟病的两项收费,始终没能得到解决。

  为村医权益出头

  据了解,梅县卫监所向村卫生站收取卫生学评价费始于2004年,也正是这一年,卫监所开始接手卫生站的年审校验工作。2004年,该项收费为100元,2005年翻倍涨到200元,到2008年,这项收费是300元,2011年再创新高,涨至500元。

  连年的涨价让村医们备感压力。“这升得也太快了!”黄同和不能理解,“也没见卫监所多做了哪些工作。”

  同县的其他村医虽然也经常抱怨,却始终没人站出来反映。黄同和觉得,这是一项很不合理的收费,加重了卫生站的负担。所以,尽管能力有限,他还是屡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

  2011年卫生站年审前夕,黄同和再次在网上询问卫生站年审费用一事。得到了来自县卫生局的答复:村卫生站每年进行年审校验不收费,现场校验进行卫生学评价,卫生学评价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64号)及梅县物价局([2001]264号)相关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此后,县卫监所工作人员召开村医会议,黄同和在会上再一次反映了村医处境艰难的情况,他期冀村医能够真正参与“协商收费”。然而结果令他大失所望,当年卫监所例行村卫生站年审,收费已达500元。

  由于一直得不到满意的回复,黄同和坚持就卫生站的各项收费问题继续上访。

  2011年底,该县疾控中心负责人亲自到他的卫生站,解释消毒检测工作的必要性。尽管期望的收费问题没能得到解决,但收费部门的回应态度还是让他感到满意。他认为,信访还是有一定效果。

  然而,针对卫生学评价费的投诉,他等来的不是卫监所的和蔼面谈,而是一次突击检查。

  遭遇突击检查

  黄同和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今年2月10日,梅县卫监所的5名工作人员走进了他的卫生站,对抽屉、柜橱等进行了翻查。令他大感不解的是,工作人员在没有知会他的情况下,径自走向诊室后面的居所,进行了同样的检查,并对卫生站、居室以及黄同和夫妇进行拍照。现场引来20多名群众围观。

  持续一个多小时的检查结束后,卫监所工作人员告知黄同和,要没收查得的20支输液管和30瓶生理盐水,并开具了《监督意见书》。

  卫生站和住所遭突击检查,这让黄同和非常恼火。他觉得卫监所工作人员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他的名誉,令他身心受创,最终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在《监督意见书》上签名。“我一个上午都不能正常开诊,整条街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情,我在村里做医生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这么难堪过!”

  据了解,身患癌症、抱病坚持看诊的黄同和,在村中口碑不错。有目睹了卫监所检查过程的村民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卫监所的检查程序不太正常,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就连人家的家里也搜了一遍。”

  南方农村报记者留意到,黄同和夫妇的住所连着卫生站,从诊室后门过去就是厨房,楼上则是夫妇的房间和卫生站的留观室。

  气愤不已的黄同和为此直接上访至梅州市卫生局。一个星期之后,他在网络平台上看到了县卫生局的回复,称不存在违规检查。

  此后,在2月17日、3月5日,黄同和又迎来了梅县卫监所的两次检查。

  卫生检验费将取消

  3月2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就村医反映的卫生学评价费与突击检查等问题采访了梅县卫生局办公室钟主任与梅县卫监所钟所长。

  钟主任回应称,卫生学评价费一直是依据相关文件进行收取,不存在违规问题。但他透露,今年起或将取消这项收费,但具体文件还未下达。

  对于卫监所的检查工作,钟所长则解释道,是为了规范村卫生站的诊疗。一般每年至少会有2次检查,采取的是日常校验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日常检查会提前通知各个卫生院,提前部署工作,但如果是接到群众举报某卫生站有不良记录的,或者是卫监所为排查卫生站是否有违规操作的,会适当采取突击检查。

  钟所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常规校验时,村医会把一切做得比较规范,而突击检查,则总能发现一些问题,如村医私改卫生站格局,甚至是超范围经营等。”他表示,规范村卫生站管理的工作有难度,特别是许多村医的住所跟诊所不分,就容易造成生活垃圾与医疗物件混杂。另外还有卫生站违规输液、开药等问题。

  钟所长强调,“肯定不存在粗暴执法和违规检查。”他认为,工作人员都是受过严格训练的,下去检查都统一着装,佩戴证件,督查时只要主人在场,在诊所范围之内检查,都是允许的。他解释,进入村医住所,是因为原先校验时村医已将住所房间改成诊所用地,因此工作人员也有必要上去查看。

  梅州市卫生局防疫科罗科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对于卫监执法人员来说,对营业机构进行正常检查、就违规物件进行没收、封存以及辅助拍照等行为都是正常可行的。按照程序,每次执法人员都应该做好监督笔录,给监督对象开具《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其签名。如果是监督对象个人原因拒绝签名的,写明情况后,《监督意见书》仍然有效。

  此外,就卫生站收费问题,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南方农村报记者出示了一份2012年2月份由广东省财政厅、物价局转发的《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文件,显示“疾病控制、卫生检验与技术服务收费(粤价函[2001]264号)”将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