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因目睹老师打学生受惊 患抑郁症多次自残

2012/4/1 10:49:1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因目睹老师打同班同学,本来正在临潼中学读高一的常宇超得了抑郁症,每到晚上7点左右,他眼前就会浮现一年多以前的那一幕,并开始心悸、抽搐。”  而对于常宇超要求退还择校费的要求,截至发稿时,记者一直未能联系到临潼中学的负责人,暂时未能获得正面回复。

  因目睹老师打同班同学,本来正在临潼中学读高一的常宇超得了抑郁症,每到晚上7点左右,他眼前就会浮现一年多以前的那一幕,并开始心悸、抽搐。“我现在随身都要携带速效救心丸,晚上也得喝安眠药才能入睡,任何与学校有关的事情都会引起我的激烈反应,实在受不了的时候,我就拿刀子割自己,也研究过各种自杀方法。”

  常宇超一边说着一边挽起了自己左胳膊的袖子,一条条刀割的伤疤还很明显。常宇超的同班同学都已面临高考了,而他因为抑郁症的缘故一年多来一直无法上学。

  目睹老师打同班同学,一高一男生被确诊患抑郁症

  “当时是星期天,正在上晚自习,他(老师)把之前发生口角的六个男生叫到讲台上,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反正面目很狰狞,然后就一巴掌过去打了第一个男生。”曾经是临潼中学高一12班学生的常宇超回忆起一年多以前发生的一幕,据他称,2010年12月20日晚上7点左右,他当时的班主任、临潼中学老师雒昭在全班同学面前打了6位互相发生口角的同学,而目睹了这一幕的常宇超当场便犯病了。

  “他对着两个人扇耳光,‘啪’的打了三四下,等他打到了第三个人时,太恐怖了,拳打脚踢的,同学躲到桌子底下,老师就开始踢他,踢了几脚我就感觉不行了。”常宇超回忆到,在目睹了老师打学生的行为之后,他便开始浑身抽搐,说不出话来,之后被送到了临潼县医院进行抢救,进行了强制性放松,直到晚上12点才回到家。

  之后几天,常宇超说,自己每到晚上7点左右就会出现抽搐的症状,“我也尝试过回学校上学,但是一到晚上就感觉特别害怕,精神一直不正常。”2011年1月10日,常宇超去省人民医院心理科做了心理测试,被医生诊断为创伤性应激障碍,2011年2月份,他被省人民医院心理科和四医大心神科确诊为抑郁症。

  一年多时间恐惧进学校,他胳膊上有很多刀疤

  被诊断出患有抑郁症之后,常宇超便再也没有去过学校,对于有关学校的一切,他都表现得非常抗拒,并且不愿意信任别人。

  “一想到当时的状况,我就难受,也不知道怎么办,就用刀子割自己,感觉还特别好,能发泄一下,也有自杀心理,研究过很多种自杀方法。”常宇超一边说着,一边露出了自己的左胳膊,上面有着很多条刀割后的伤疤。

  “我原来住过的地方、走过的路、用过的东西,能不见就不见,整天一个人待着,基本上不吃饭。”除了不怎么吃饭,常宇超还出现了严重的失眠症状,“那件事后,我晚上睡不着觉,直到现在,不吃安眠药根本睡不着。”常宇超这样描述自己现在的生活状况。现在,常宇超住在郊县的舅舅家,每天靠在网络上写一些文章来打发时间,而他曾经的同学如今也即将面临高考。

  男生要求校方退择校费,打人老师表示愿意道歉

  常宇超表示,自己不会再回临潼上学了,同时,他希望学校能退回他2010年8月19日交的一万五千元择校费,同时负担一部分医药费。

  为了求证常宇超所述事情的真实性,记者通过网络联系到了常宇超曾经的同班同学张雯,她告诉记者:“这不算什么大事,雒昭说话声音本来就大,他(常宇超)吓得。”

  随后,记者又致电雒昭。电话中,目前正在临潼中学担任高二17班班主任的雒昭向记者承认常宇超所言属实,自己的确在2010年12月20日晚动手打了6名同学,并导致常宇超在现场发病。

  “当时因为我刚工作,处理问题也不是太成熟,没有预料到发生这种情形。”雒昭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我想见见娃,但家长一直说不能见,说娃一谈到我就情绪不稳定,我认为我是有责任的,我承认这个事情。”

  在被问及是否会满足常宇超的要求时,雒昭表示:“我确实有错误,孩子如果要求我当面给他道歉也可以,对于孩子治疗等方面的帮助也可以。”

  而对于常宇超要求退还择校费的要求,截至发稿时,记者一直未能联系到临潼中学的负责人,暂时未能获得正面回复。

  ■律师说法

  如鉴定老师的行为系诱发抑郁症,老师应承担责任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本报的法律顾问,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的王剑律师。在谈到打人老师雒昭是否应该对常宇超的抑郁症负责任时,王剑律师说:“关键点是导致该学生得抑郁症的诱因和根本原因分别是什么?如果经鉴定,老师的行为系诱发抑郁症,那么老师应承担责任。但因为老师是履行职务行为,所以最终的赔偿责任应是学校,而如果老师存在主要过错,学校赔偿后是有权向该老师行使追偿权的。”

  那么,常宇超要求学校退还一万五千元择校费,并要求学校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的诉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不能否认学校与学生之间是平等的关系,所以要看择校费的约定,如果择校费是三年一次性缴纳的,则学生有权利要求学校按比例退还。同时,如果确定了老师和学校的责任,则除了治疗的医药费,责任方还应承担治疗期间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王剑律师说。

  来源:

  阳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