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经理伪造合同告公司讨百万欠款

2012/5/29 4:41:2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昨天,被告人王涛在法庭上听候宣判,获悉判决结果后,他的表情很是不服。开庭时,检察机关认为,王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离职经理伪造合同告公司讨百万欠款

  昨天,被告人王涛在法庭上听候宣判,获悉判决结果后,他的表情很是不服。 本报通讯员 李森 摄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零售经理王涛离职后,伪造合同向原公司索要业务提成和经济补偿金100万元,并通过仲裁获赔约80万。此后他的劳动合同和销售合同都被发现是伪造的。昨天上午,王涛被海淀法院认定诈骗罪成立,判处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0元。

  法院查明,2007年4月,33岁的王涛应聘到北京杰尔可邦科贸有限公司担任零售经理,负责经营建材洁具。一年多后,该公司与王涛解除了劳动合同。2009年3月,王涛持劳动合同和销售合同,向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杰尔可邦公司按照劳动合同及销售合同的约定,向他支付拖欠的业务提成款80万元和拖欠的经济补偿金20万元。2009年4月28日,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杰尔可邦公司向王涛支付提成款63万余元及拖欠的25%经济补偿金15万余元,共78万余元。

  但王涛并不满意,他向海淀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绩效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近90万元。该公司在反诉的同时,发现王涛提供给仲裁委的合同是伪造的,于是向海淀警方报案。2009年8月,因此案涉及刑事案件,法院决定中止民事审理,等待刑事审理结果。

  开庭时,检察机关认为,王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涛当庭坚决不认罪,坚持说向仲裁委提供的两份合同都是公司老板跟他正式签的,公章也是真的,他是受到了刑讯逼供。

  对于伪造合同一事,该公司解释说,他们对公章的管理不是很严格,王涛由于工作原因手中有一份盖过章的备用合同。而王涛伪造的业绩合同条款都是他自己编的。

  昨天,法院审理认为王涛的诈骗罪名成立,判处他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对于王涛声称的刑讯逼供,经过检方反渎职处的调查,已作出了不立案的决定。听到宣判后,王涛表现得很是不服,他称,对判决有意见,“上诉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