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学生称被学校强制安排实习 日工作近17小时

2012/5/30 12:01:16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沙龙 实习生邓倩晖 明明应该在学校上课的大二学生,却被校方安排到火车站实习工作,工作时间接近17个小时。昨日,番禺区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的学生表示,自己被学校强制安排实习,过长的工作时间让许多学生吃不消。

  南都讯 记者沙龙 实习生邓倩晖 明明应该在学校上课的大二学生,却被校方安排到火车站实习工作,工作时间接近17个小时。昨日,番禺区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的学生表示,自己被学校强制安排实习,过长的工作时间让许多学生吃不消。

  “突然接到实习通知”

  来自该校大二的刘同学(化名)就读地铁经营管理专业。刘同学说,他们属于三年制专科学院,本来校方安排大三下学期实习找工作,但在5月中旬他们却突然接到老师通知说要实习。这次实习要持续到7月底,大二的课程、考试及暑假都将受影响。

  据学生反映,此次地铁经营管理专业两个班的约90名同学,都被安排到广州南站至珠海北这段高铁线路沿线的火车站点实习,其中在广州南站实习的有20多人。

  以刘同学为例,在广州南站的工作是负责在入站口检查实名制车票,虽然工作不算辛苦,但每天工作时间过长。刘同学说,学生上班需要自己搭车到火车站,一个班就是24小时,除了夜间7个小时在车站宿舍休息,另外的17个小时都在工作,每个星期要上两三个这样的班。有学生甚至还反映连续工作了48个小时。

  “没时间没精力学习”

  许多学生称,临近期末许多学生需要备考,例如英语四六级,专升本考试等,如此长时间的工作让学生没有时间精力去学习。“学校要求学生一定要去,称不去就不让毕业。”

  有学生听说,此次实习学校与南站签了协议,但学生并不了解协议内容,也不清楚报酬细节。刘同学说,上一天的班能拿到70元工资,但至今校方并未告知工资何时发放。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学校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负责宣传的刘老师正在开会。至昨晚截稿时,记者仍未得到该校的回应。广州南站对此也未回应。

  ■律师说法

  学生对劳动协议应有知情权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宇星表示,学校临时给学生安排实习不顾原有的课程安排,是不合理而且不合规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学校和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学生对校方及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要有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