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6月5日电(记者记者汤计、刘军) 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裁宋文代被抓时,正忙活着装修即将开业的金银珠宝店,而这个店是用来销赃的。此时,他已经贪占了公司黄金约60公斤、白银1.4吨,当然还有数千万元赃款。内蒙古检方40多名办案人员长达一年多的侦查,不仅捉住了这个“黄金大盗”,也揭开了他的发迹内幕……
能人不修德 百炼成“大盗”
不论从履历看,还是在周围人的评价中,或是在与检方办案人员的“较量”中,宋文代都是个能人。宋文代原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后来下海经商,2002年,他以一块当时存有争议的土地“入股”进入乾坤公司管理层,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乾坤公司是中国人民银行金银精炼定点企业,也曾是我国长江以北唯一的黄金白银冶炼工厂。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乾坤公司的核心产品“乾坤”牌国际标准金、银锭分别获得伦敦黄金市场协会优质交易锭资格,为国际市场免检产品。
到任不久,宋文代就由副董事长荣升为董事长,过程迷雾重重,甚至惹了官司:原董事长吴某住院治病,出院后发现“官帽”丢了,因为“篡位”太蹊跷,吴某把工商局告上了法庭。此后近10年,宋文代执掌乾坤公司,一直被举报不断、官司不断,连检察官都惊叹,他是“百查不倒、百炼成钢”的“双百”贪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调查表明,2003年以来,宋文代利用职务之便涉嫌挪用公款2100万元,用于注册成立了三家属于他自己的公司,这些公司都成了盗取乾坤公司资产的主要阵地。
多年来,宋文代随身带着一个公文包,里头装着答辩状,随时准备应对调查,直到被抓时,这个包还带着。“这些年,各级公安、行政、司法等部门你来我往,对宋文代的调查几乎从未断过。”检方有关办案人员说:“2010年末,我们对宋文代立案侦查时,公安厅经侦总队对他的调查刚刚结束。”
宋文代藏金的地方也特隐秘、出人意料,贪污的黄金居然放在北京某小区地下车库一辆汽车的后备箱内,这辆车很久没有使用了,车身落满灰尘。有关办案人员说:“宋文代属于智慧型犯罪,加上他善于诡辩、绝不认罪,给案件查办带来很大难度。”
尽管如此,办案人员在内蒙古以及上海、山东、甘肃等十余个省、二十余个地市的银行和工商、国土等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艰难的取证工作,询问证人200余人,光案卷材料就形成一百余册,掌握了大量铁证,最终使“黄金大盗”原形毕露。
招商无“底线” 一路开绿灯
近年来,各地政府急于招商引资,有的地区甚至给各级领导“人人头上压指标”、“招商引资一票否决”,不少地方为了招商,突破国家政策法规,把土地、矿产资源等作为筹码吸引投资。
“黄金大盗”宋文代实施犯罪过程中,多次得到个别地方的配合与支持。2003年,宋文代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某旗协商,由乾坤公司在当地投资发展养殖、肉牛加工等产业,希望政府配套土地。领导们喜出望外,很快划拨土地2.9万多亩,这在“撒下种子就能收”的呼伦贝尔地区,是一笔令人垂涎的巨大财富。宋文代立刻想把这块属于公司的肥肉吞到自己肚里,他借口呼和浩特市政府不允许乾坤公司搞金银之外的业务,将土地使用权变更到他挪用公款成立的个人公司名下。此后,宋文代将这些土地租赁给他人经营,将1700多万元租赁费据为己有。用同样的手法,宋文代以乾坤公司名义在赤峰市投资,让个人注册的金旭隆金银产品开发公司,享受到政府免交土地出让金、无息借款800万元等优惠政策。
办案人员分析,如果离开个别地方领导的“协助”,“黄金大盗”宋文代的一些犯罪行为很难实施。他说:“宋文代的最大一笔贪污款,是倒卖金矿获益的2500多万元,这个金矿原本是政府为引进澳门某投资公司协调低价转让给乾坤公司的。”2004年,呼和浩特市政府为把乾坤公司做大做强,引进澳门某投资公司,双方达成协议:乾坤公司将部分国有股份转让给该公司,同时承诺优先配置黄金探矿权、采矿权给新组建的乾坤公司。
由于个别地方官员突破了矿产资源管理“底线”在先,眼瞅着桌上这块肥肉的宋文代就更没了“底线”。检方的调查显示,在有关地方“协助”下,2005年3月,乾坤公司以1500万元低价收购了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东伙房金矿。3个月后,宋文代从乾坤公司挪用300万元公款,为自己注册了一家公司,接管了金矿。又过了两个月,宋文代将金矿以4150万元转卖给北京德润公司,轻松渔利2530多万元。
监管不到位 “家贼”实难防
尤其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宋文代把一家优秀企业搞垮之后,非但没有被问责,还能浑水摸鱼,大肆盗取企业资产。有关办案人员说:“如果监管到位,宋文代的一些犯罪行为也很难实施。”
乾坤公司是内蒙古重点培育的20家企业之一,2000年和2002年两度被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为“中国黄金行业之首”,企业最红火时年度营业额达到30亿元。乾坤公司所拥有的金银精炼能力在行业内处于前列,并且拥有乾坤金店等金银首饰销售企业,在业内拥有很高的知名度。
就是这样一家优秀企业,却被宋文代带入绝境。为了便于盗取企业资产,宋文代故意搞乱管理,公司走货、接款等事务财务部门都不知道。作为一家贵金属冶炼企业,乾坤公司多年不盘点,尽管日夜有武警把守,可是防了外盗防不了家贼,宋文代甚至指使亲信把真金白银源源不断地搬回自己家里。2006年末,宋文代为了进一步盗取乾坤公司资产,居然让乾坤公司与自己的金旭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金银冶炼业务交给后者,宋文代为了不给乾坤公司上缴利润,通过做假账使金旭隆连年亏损,无利可交。
“黄金大盗”宋文代把企业搞乱了、快垮了、职工就要下岗了,便抓住“机遇”提出改革方案。2004年,乾坤公司启动内部人事改革,不少职工面临下岗,董事长宋文代“善意”地表示,职工想退股,企业可以考虑回购,有61名对企业失望的职工以每股1元退股,而当时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认定:乾坤公司每股净值3.04元。同年8月,宋文代召开仅有少数股东参加的“全体股东大会”,伪造股东到会签名和股份转让协议,将其中58名退股职工的460多万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给宋文代。他还顺手牵羊,把前些年企业股改时隐匿的部分股份收归己有,每股1元。这一轮“改革”,宋文代生吞股份溢价约1050万元,之后他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变现,渔利940多万元。
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主任赫志分析,从本案可以看出,能人不修德、时势造“枭雄”、监管不得力,是宋文代成为“黄金大盗”的“三要素”。同时这个案件也警示人们,尽管宋文代机关算尽,仍然难逃法网,正应了一句名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