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弄丢职工档案被判赔1万元

2012/7/4 11:13:2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 徐勤) 去年2月,沙坪坝区一位退休老人为修正自己的工龄,回保管档案的公司调取档案时,却发现档案已丢失。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原告档案由被告代管,后者将其丢失就应承担赔偿。

  本报讯 (记者 徐勤) 去年2月,沙坪坝区一位退休老人为修正自己的工龄,回保管档案的公司调取档案时,却发现档案已丢失。老人生气地将公司推上被告席。昨日,市一中院通报称,该案经该院二审,已经做出终审判决,判令公司赔偿老人损失一万元。

  去年2月,沙坪坝的退休老工人辉强(化名)在领退休金时,发现自己的工龄计算有误。辉强称,他是1960年参加的工作,社保部门登记的参加工作的时间却是1963年。少了整整三年工龄。

  辉强将此事反映到石井坡街道,希望能将自己的工龄更正过来。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辉强,要更正工龄,需要拿档案去社保局纠正。

  然而,在调取档案时,辉强发现自己的档案不见了。原来,辉强早在1998年便从某国营机械厂退休。2003年,该机械厂破产清算,其部分资产和债务被私营的某机械公司收购。辉强和部分退休工友的档案也被交到该机械公司代管。

  然而,辉强找该公司查询档案时,却发现公司档案库中没有自己的档案。

  没了档案,自己的工龄也就无法证实。辉强气不过,将管理档案的某机械公司告上沙坪坝区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原告档案由被告代管,后者将其丢失就应承担赔偿。最后,法院计算了历年养老金额度和物价水平后,一审判公司赔偿辉强损失一万元。

  拿到判决后,机械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市一中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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