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娃娃自己站在开着窗的窗台上,手扶着窗框。标示处为位于六楼的该住户家里 。
记者(右)提醒孩子父亲,看好孩子。
图片由微博网友提供
住在六楼的21个月小宝宝,天天爬上窗台,自己打开窗户往下望,而窗户边没有任何护栏更没有大人看护。
这样的场景,经常在荣誉街166栋的一户人家上演。对这样危险的行为,孩子父亲答复竟然是:孩子聪明,不会掉下去的!
吓人!宝宝独自站六楼窗口
7月2日,鞍山网友“jiaojiao”发微博并@本报称,“注意家里小孩的安全,要有大人监管,看到此情此景,真免不得担心一番! ”并随微博发布了两张照片。
照片中,一个看起来2岁左右的孩子站在自家窗口台上往楼下看,窗户开着,没有任何护栏,也没有大人在旁边守护。
虽然孩子双脚没有踏出窗口,但头和上身均微微往外探出。最让人揪心的是,孩子所在的窗口竟是六楼。
昨日早7时,记者来到孩子所住的荣誉街166栋,刚买完菜回来的一位大娘就住在166栋对面,她说:“确实有个小孩经常在窗口站着。你们要是不来,我都要上他们家去劝劝了。 ”
父说:孩子经常自己上窗台
孩子的家是一处老式回迁楼,两居室,却分别在客厅、两个卧室内放了四张床,被褥没有叠,室内有发霉的味道。
孩子被妈妈带姥姥家去了,家中只有孩子的父亲黄立纲(化名)一人。
来到孩子经常上窗台的房间,室内摆放着双人床、电视柜、衣柜、椅子等物品,床边摆放着杂物,上面铺着毯子,另一端直接连着约一尺宽的窗台,旁边的立柜上遍布孩子的小手印。黄立纲说,孩子几乎每天都自己从床上踩着杂物扶着立柜爬上窗台,自己开窗户。
对儿子的这个极度危险的行为,黄立纲称:“没事儿,他(孩子)可尖了,俩脚从来不往外迈,手也知道把住窗户框,不用我们看着。 ”
经记者一再劝说,黄立纲最终点头:“以后注意点儿,不让他自己上窗台了。 ”
这栋楼所在的荣光社区干部得知此事后表示,会及时上门劝说,并经常留意,避免发生意外。
意外:当爹的想把孩子送人
黄立纲称,自己今年49岁,大儿子已经21岁,站在窗口的是小儿子,只有21个月。
令记者意外的是,采访中黄立纲几次提起“家里条件不好,想把小儿子送个好人家”。
黄立纲称,他和下岗的妻子,带着孩子,以及患有严重脉管炎、丧失劳动能力多年的弟弟一起生活。
黄立纲目前在一家工厂当力工,家中几口人每个月只靠他打工赚来的1700元生活,弟弟有低保,现在住院买药全都需要花钱。
黄立纲说:“孩子一生下来我就想过,看谁家条件好,就把孩子送给他吧。这孩子啥病没有,现在刚会冒话儿,会叫爸爸妈妈,在院里玩噌噌跑。 ”说到这里时,黄立纲露出了微笑。
律师:收养需要遵循法律规定
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对黄立纲想把孩子送人的行为有自己的看法。
刘海波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被收养。 ”而收养程序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收养人也必须符合条件才可以完成收养。
刘海波律师说:“如果收养以经济代价为条件,则违法。 ”
鞍山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话,儿童福利院不能接收孩子。
提醒:孩子有意外家长有责任
面对2岁孩子上窗台,家长却不加看管的行为,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表示,“让孩子自己站在窗口,存在一定危险性,说明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属于民事责任范畴。而一旦孩子因为在窗口玩耍摔下楼,监护人当时在做什么、处于什么位置等细节,则会影响监护人是否负有刑事责任的判断。目前来看,监护人只负有民事责任。需要及时纠正。”
记者胡宜男 文 首席记者李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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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勇敢无敌小飞鹰”昨日发微博称:“八家子楼区,文化宫对面一栋楼顶上几个孩子在高楼顶上坐着。假期到了,多注意孩子人身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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