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关琳琳、周云云) 近日,藁城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中,作为原告的丈夫为了离婚,当庭出示妻子在家中卖淫的录像,男子称这是他在自家安装微型摄像头拍摄到的。
藁城男子贾某与何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一女,家境也很殷实。2011年,贾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声称妻子对婚姻不忠,男女关系混乱。庭审时,贾某未提供任何证据,且妻子何某坚决不同意离婚,最后以贾某撤诉而告终。
今年7月,贾某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与何某离婚,何某辩称:“是他在外面有人了,为了孩子我也不离婚,除非给我1000万,我就离。”经过多次调解,原、被告无法达成协议,该案遂公开开庭审理。
审理中,贾某当庭出示录像证据,录像拍摄的内容是何某多次在家卖淫,贾某称这是他在家里用秘密安装的微型摄像头拍摄到的。鉴于该证据涉及个人隐私,法庭对原、被告不公开分别进行了质证。在证据面前,何某哑口无言,同意调解离婚。目前,该案正在调解中,双方已达成初步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