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家暴
幼小心灵无法承受之痛
不论是家住在新城区某居民小区的陈喜旺(化名)和赵亮(化名),还是在展东路做五金生意的个体老板李晓华(化名),恐怕谁也没想到自己会和同一场命案联系在一起。
2011年10月16日21时许,陈喜旺像往常一样带着家中的宠物狗出了门。当他遛狗至小区10号楼附近时,小狗突然叫了起来,似乎是受到了惊吓。陈喜旺有些纳闷,打算快步追上小狗,却看到一个小女孩跑到面前,一边哭一边说:“爷爷,我爸爸和妈妈打架了,流血了,您有电话吗,快帮我拨110报警吧,快点快点……”陈喜旺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惊着了,顾不上多想,赶紧掏出手机报警,可是没打通。
这时候,小女孩哭得更厉害了,她领着陈喜旺来到10号楼下的一排凉房前面。借着小区内的微弱灯光,陈喜旺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地上躺着一男一女,女的头旁放着一把刀,地上有一大摊血……出大事了,陈喜旺赶紧跑到迎新路派出所报案,并领着警察来到现场。
就在陈喜旺去报警时,正在该小区9号楼家中的赵亮被小女孩的哭声引到了楼下。他刚走到9号楼和10号楼中间,小女孩就跑过来哭着向他求助:“叔叔,救救我妈妈,救救我妈妈,帮我打个120……”赵亮跟着小女孩来到凉房前,看到巷口躺着一男一女,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遛狗老人偶遇小女孩求救
丈夫无所事事经常醉醺醺回家,无数次争吵仍无济于事,妻子不堪忍受,搬到了自己打工的商场的员工宿舍住。原本是为了给丈夫施压让其振作,谁知却引来了丈夫对自己的猜忌,家庭纠纷最终演变成了血腥命案——丈夫在自家凉房前捅死妻子,之后将尖刀对准了自己,而这一切都被年仅10岁的女儿看在眼里。如此可怕的经历,恐怕是这个小女孩一生都无法忘记的噩梦……
连日来对此案的采访中记者获知,康永为1973年生人,仅有小学文化,无业。2011年10月20日,他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
作为此案的公诉机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康永犯故意杀人罪,将其公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康永没有聘请律师,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中,康永及其指定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康永没有为自己作出任何辩解。其辩护人则提出:康永与高华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因感情纠纷引发矛盾,属于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小,请求对其从轻处罚。法院经过对大量人证、物证等进行当庭质证,依法审查查明并认定上述事实后认为,康永无端怀疑妻子高华有外遇而心生怨恨并产生报复心理,持刀捅刺被害人,造成其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康永与高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因感情纠纷引发矛盾导致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康永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对康永判处死刑但不立即执行,对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根据康永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康永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就此案接受记者采访时,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苗荣生律师表达了和康宏一样的担忧。他说:“一场家庭纠纷没有得到大人们合理、妥善的解决,最终酿成血案,妻子丧了命,丈夫锒铛入狱,这不能不说是一场家庭悲剧。在我们代理的案件中,经历过家庭悲剧的孩子严重的会患上自闭症或者抑郁症等心理疾病。此案中受伤最大、最深的无疑是这个家庭中的孩子康小欣,年仅10岁却亲眼目睹了这样的血腥,而且是发生在自己的两位至亲之间,对于幼小的心灵而言,谁也无法估量这件事对她的伤害究竟有多深、要持续多久。如果得不到合理有效的心理疏导,这种负面影响很可能会伴随她一生,对于她的人生观和婚恋观都会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于这样内心严重缺失安全感和信赖感的孩子,除了亲人们多多照顾之外,社会各界都应该力所能及地给予她更多地保护和关爱,尽可能消除她的心理阴影,帮助她身心健康地成长。”
丈夫杀死妻子后企图自杀
120急救车赶到10号楼前的现场时,医护人员发现倒在血泊中的女子已经死亡,男子身上有伤,遂将男子送往内蒙古医院抢救。
迎新路派出所***第一时间向110指挥中心汇报并反馈现场出警情况,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查人员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随着侦查工作的展开,案情得到了初步确定。原来,倒在血泊中的男子、此案的嫌疑人名叫康永(化名),女子叫高华(化名)。他们是一对夫妻,共同育有一个女儿康小欣(化名),年仅10岁,正在上小学。康小欣的父母近一年经常吵架,后来高华搬到了打工的某商场员工宿舍。案发当晚,康永带着康小欣到高华打工的商场接她回家,一家三口走进居住的小区,高华说要去厕所便拐进了一条巷子里,康永跟了进去。四五分钟后,康小欣等不到父母出来,便进巷子寻找,结果看见母亲蹲在地上用手捂着胸部,身上全是血,父亲正站在母亲旁边……
康小欣害怕极了,赶紧朝巷子外跑,想拦一辆出租车送妈妈去医院,正好看到陈喜旺路过,于是求他报警并带他回到巷子里……
康永在内蒙古医院经过救治后归案,对捅死妻子高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高华在某商场打工经常不回家,他怀疑高华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2011年10月16日20时许,他在展东路李晓华经营的五金店花7元钱买了一把长二三十公分、刀身上刻有“吉祥”字样的木柄单刃尖刀。21时许,他带着女儿接高华下班,当走到小区10号楼下的凉房前时,他劝高华回家,高华不回,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他一怒之下从上衣内侧掏出准备好的尖刀,分别朝高华的腹部和胸部连捅两刀。见高华倒地后,他觉得高华活不了了,便朝自己的肚子捅了两刀,打算和高华一起死。
面对***的讯问,康永明确表示,自己做这些事的时候意识是清楚的。
男方家人称被害人是“贤妻良母”
经法医鉴定,高华系因左胸部锐器创伤,致心脏和肝脏贯通伤出血,引起急性心包腔填塞和失血性休克死亡,年仅29岁。康永在作案后企图自杀,造成腹部锐器伤,弥漫性腹膜炎,胆囊穿孔,肝胆破裂。
常言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康永和高华夫妻多年,共同育有一个女儿,为什么竟然走到了如此地步?
康永的哥哥康宏(化名)告诉***,康永和高华的感情一直挺好,有了女儿之后一家三口的生活也算得上和睦幸福。案发前近一年的时间里,情况发生了变化:康永基本上不出去干活,整天酗酒,经常喝得醉醺醺的回家,有时候甚至连神情都有些恍惚了,为此两人经常吵架。因为不堪忍受这样的日子,也为了给康永施加点压力让他振作起来,高华搬到了商场的员工宿舍住。时间一长,康永开始猜忌起来,怀疑高华在外面有人了。对此,康宏并没有站在弟弟康永这一边,他觉得高华应该不是那种女人。用康宏的话说,“高华在我们家人的印象中一直是一个特别能干又顾家的贤妻良母。康永将弟媳捅死了,他肯定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可怜的就是我那侄女,那么乖巧懂事的孩子,才10岁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抹去这段噩梦一般的记忆,我们真担心这件事会影响孩子的一辈子。”
被害人曾向老家亲人诉苦
记者了解到,高华是河北人,自小性格就比较坚强独立,离家到外地打工多年。据其河北老家的亲人证实,高华从十几岁就到外地打工,与家人一直没有联系,只是在2011年办理二代身份证时回了老家一趟,家人这才知道她在内蒙古结婚安了家,并且已经有了一个女儿。
2011年中秋节,高华曾给家里亲戚打电话诉说自己和丈夫闹矛盾了,丈夫不务正业,也不出去打工,还经常喝酒。从那次电话中,亲戚们感觉出高华虽然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可她的日子过得并不好,心里挺苦的。之后,高华和老家的亲戚都换了手机号,直至案发前,亲戚们再也没得到她的消息。没想到,时隔一个多月再次听到关于高华的消息,却是她被丈夫捅死的噩耗。记者 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