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随着越来越多的中老年朋友走进婚姻介绍所,一些不法分子也将犯罪的矛头指向了中老年征婚者,婚介人员看人下菜碟,根据征婚女性的要求,安排人员假冒成功人士,甚至让三轮车夫冒充公司老总。东城检察院检察官提醒,40岁到60岁之间的中年女性最容易上当。
近日,东城检察院以李某、聂某等五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向东城法院提起公诉,嫌疑人李某在本市东直门附近经营一家婚姻介绍公司,姚某、尹某、韩某为其公司员工,负责为征婚者介绍相亲对象。
今年3月,49岁的李女士来征婚,在获悉李女士的征婚条件后,姚某等人并没有联系在该公司登记的会员,反而找来李某的前夫聂某,让其谎称是做红木家具生意的老总与李女士见面。但实际上,聂某只是一个三轮车夫。见面后,姚某等人便以“和这个层次的会员见面要单独交费”为由收取李女士4000元。
隔了一天,姚某等人又约李女士到婚介公司与聂某见面,并称“聂某对其感觉不错,一旦二人成了,聂某同意将一套住房过户到李女士的名下,再交6000元二人就可以单独见面”。李女士又向婚介公司交纳6000元。李女士与聂某见过几次面后,聂某称要到广西出差,回来后便和李女士结婚。第二天,姚某便以交纳“成功费”为名催促李女士再次交款6000元。此外,李某、姚某、聂某等人也以相同方式骗取来该所征婚的赵女士6000元。
■分析
中年女性最易受骗
检察官分析婚介公司诈骗类案件后发现,40岁至60岁之间的女性征婚者最容易受骗。在另一起邵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嫌疑人邵某坦承:选择年龄在40岁在60岁之间的女征婚者,是因为她们的社会交往面较小,对婚姻的渴望比较强,更容易上当受骗,更容易从她们身上骗钱。在经历了生活的艰辛之后,该年龄段的女性更希望能通过一段新的婚姻过上稳定、安逸的生活。这些心理特点也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
而且婚介公司常用的伎俩是“看人下菜碟”,婚介公司介绍前来与征婚者见面的人往往条件优越,恰好符合征婚者的要求。在嫌疑人刘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如果征婚者提出希望找个国家工作人员,刘某便称自己“是部队一个文职的师级干部”;如果征婚者提出希望找个外国人,刘某便称自己“是澳大利亚籍的华人,家庭情况很优越”。有房有车、国家工作人员、公司老总、丧偶或离异、孩子归前任配偶所有或已出国等,都是犯罪分子的常用身份。最后,婚介公司介绍的征婚对象主动与征婚者见面的意愿不强,接触一段时间后,常以在外地出差或工作较忙等理由拒绝再次见面。
此外,婚介公司与征婚者之间常常不签订婚姻介绍服务合同,没有事先详细约定服务内容。这不仅为犯罪分子变换名目向征婚者收取钱款提供了便利,也为受害人日后的维权埋下了隐患。
■提醒
尽量找正规婚介公司
“找熟人做婚托,先讲身份再见面,感觉不错、收费不断”是婚介所诈骗的主要手段,为避免上当受骗,遭受感情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检察官提醒征婚的中老年朋友,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婚姻介绍公司,可以要求该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信息进行查验。对于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征婚对象的真实身份进行审查,并保留与其联系的通信记录。有必要时,可以提出到征婚对象的工作单位或住处进行查看。
与婚介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时,约定服务内容和交费的条件、形式,如征婚对象的条件、见面的方式、提供服务的人员和期限、需要交费的名目和条件及违约责任等。此外,每次交纳钱款时需保留银行转账单及收据等凭证。如发现被骗后尽快报警,挽回损失。在交纳服务费用后,如果发现征婚对象的真实身份与其所称不一致或与征婚对象无缘由失去联系时,可以尽快报警以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