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弟校门口给他买了束花。在教学楼前等他。远远地看到他两条长腿不利索地快跑着,不过,这家伙不是奔着我来的,而是屁颠颠地跑去和他的老师拍合照。小弟就是屌丝一个,穿的衣服绝对是他爸可以穿的,永远的衬衫西裤,衬衫很多时候还是曾经的时髦货——的确良,穿这个拖鞋就是可以走四方,永远没刮干净的胡渣泛着青。其他的细节,姐姐我不忍再出卖。不过,今天,穿上质量不错的白衬衫,打着红tie,看起来多少比平时顺眼。
白白去聊赖地看着他忙,想起了一些往事。
有一个深夜,差不多三点多了,因为有事情忙,所以我还没睡,手机也没像往常那样一到十一点半就关机。忽然接到他的电话。他明显喝了酒,在那边异常亢奋地说:“老大,有一件事情我一定要告诉你!”
“屁,竟然有事瞒着我不说,赶紧给我吐出来,姐姐我听完好去睡觉!”
“老大,其实我喜欢过你!"他很认真地说。
我淡定,嗯,这绝对不是现在的事。
“真的,老大,我小学的时候喜欢过你。”——就说嘛,肯定不是现在的事。
“有没有搞错,小学耶,我生命中最丑的时候,你那么没眼光看上我。真让我伤心。”
“嘿嘿……,”他笑得有点白痴,“今晚我豁出去了,我要告诉每一个我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子,我要让她们知道,在某个时间里,曾经有这么一个人爱过她。”
“这你也好意思说是‘爱’,拜托,是好感啦!”
“哦,是好感啦!老大,我要打电话给我初中的喜欢的人啦,就这样!你早点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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