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者:林小玲46岁,已婚6年
我是一名教育工作者,6年前嫁到美国后,在一所中学教中文,我的美国丈夫大我10岁,也是一名教师。
在中国,一个离了婚又带一个小孩的40岁的女人,是很难有良缘的。尤其像我有较高学历的人,就是我愿意“屈尊”,别人也未必愿意高攀。中国男人喜欢小鸟依人型的女人。我嫁给美国人并不是为了出国,就因为美国男人处事简单,好相处。
我太渴望有个家。我们6年在一起生活的日子还算甜美,障碍也在所难免,最大的挑战是“金钱”和“x.a”。
美国的夫妻有各自的账户,但也有共同的账户,各种费用的支出谁该付多少都说得清清楚楚。还有婚前财产公证,这是每一个美国人在举行婚礼之前例行的法律手续,没有人让爱情冲昏头脑。
当我和先生结婚前,他要求我在一份财产公证材料上签字,说明婚前他的财产与我无关,我心里确实不好受。我打往中国的长途电话费他都向我要。有一次我接我的中国朋友从机场回来,10美元的汽油钱,他当着朋友的面也向我要,的确让我下不了台。
丈夫和我算得那么清,作为妻子的确尴尬不已。不过,当我真有困难经济承担不了时,他也会慷慨解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