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女士是北京房山人,从小就喜欢书画,在去年冬天朝阳区观音堂举办的一次书法笔会上,她认识了有相同爱好的常铠霖,“他告诉我自己是特型演员,在很多电影中演过角色,我们互相留了微信号。”在她的心目中,常铠霖50来岁,中等身材,浓眉大眼,书法写得不错,在圈内小有名气。她称和常铠霖偶尔通过微信联系,都是谈论和艺术有关的事。
一周前,北京天玺书画院的王院长联系上丁女士,希望她和常铠霖能一起在书画院聚个餐,讨论一下书画。“书画同好者一起聚会并不少见。”丁女士说,她没有多想,欣然应允赴约。25日下午4点多,她开车从方庄桥附近接到常铠霖后,一同赶往位于大兴区西红门科苑路甲18号的北京天玺书画院。
丁女士声称:“从晚上7点多开始,一直到晚上9点多,我们三个人都喝了酒。”“出卫生间门的时候,常铠霖说,自己喝了大概4两,王院长喝的酒量也大约相等。喝酒是在书画院的院子里进行,喝到晚上9点40分左右,他把我带到了紧挨卫生间的一个卧室内。”
据丁女士回忆,当时自己一直在大喊救命,希望对方赶紧住手,“没有人来救我,整个过程持续了约20分钟。之后,他拿出手机在不停地拍我的裸照。”事发之后,丁女士立即将此事告诉了两个朋友,在他们的建议下,于25日晚10时,她选择了报警。
警方证实:介入调查,录了口供并验DNA
根据丁女士的描述,26日上7时30分,北京有媒体记者来到大兴区西红门镇科苑路甲18号的事发现场—北京天玺书画院现场采访。刚一进院,一条大狗就狂吠不已。一名值班人员说,昨晚书画院的王院长确实和朋友在院内喝酒吃饭,但没有听说女子被强暴一事。“院长今天是否过来,我也不清楚。”这名值班工作人员表示。
据记者报道,丁女士所说的事发现场位于院门口,在一个珠帘垂下的房间内,分别有男女两个各五六平方米的卫生间,紧挨着卫生间的另一间房,是一个十多平方米的卧室,里面有简单的沙发、床铺等物品,看起来比较整洁。丁女士声称:“录完口供后,我带着警察去现场,这里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丁女士说,当时这间屋子里有一套被褥,还有两个枕头,再去的时候,床上就变成了一套被褥一个枕头,重要证据—自己丢在房间内的内裤也不见了,“怀疑房间被人整理过了”。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上北京大兴区警方,大兴区团河派出所有关人士证实:“派出所对丁女士的指控,高度重视。在这里录了口供。两名民警与丁女士和朋友,一起去了大兴区仁和医院,26日晨6时许,医生提取了当事人体内的DNA样本,还对丁女士进行抽血化验。”
据悉,目前大兴分局刑侦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常铠霖是否强奸了丁女士,截至昨晚10时,华西都市报记者发稿为止,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对话常铠霖:她没有证据,我要起诉!
常铠霖多才多艺,除了拍戏,还酷爱书法。两年前,在北京一次公开书画活动上,华西都市报记者曾采访过他。常铠霖脸上一双剑眉,英俊大气。
“丁女士指控你强奸是真实的吗?”“诬陷,绝对没有的事!”
昨晚8时,华西都市报记者,几经努力,终于独家联系上了当事人常铠霖。华西都市报记者直问常铠霖:“丁女士指控你强奸,你被拘留没有?”常铠霖平静回答:“北京公安没有拘留我啊。警方还在调查。但我确实没有强奸她!”
“丁女士的指控,是否掌握有证据?”
常铠霖态度坚决,予以否认:“丁某某,没有证据,造谣,她诽谤我的名誉!”接着,常铠霖在电话里向华西都市报记者透露,他现在已经正式请了律师,准备向丁女士和北京媒体打一场名誉官司。 华西都市报记者杜恩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