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
已责成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追责
18年前,判定呼格吉勒图有罪的时候,正值我国第二次实施“严打”——— 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但有的案件在执行中发生了偏离。”内蒙古宏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艾国平说。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一名警察说,“严打”期间,查处犯罪案件的数量特别是大案数量,是他们工作的目标和考核标准。在当时人为确定的破案指标压力下,加之立功心态,在案件侦查中确实存在一些急于结案、刑讯逼供等现象。而一旦明明知道是冤案,一些人为了保面子、保乌纱帽而想方设法阻止翻案。
此案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院依法纠正冤假错案的第一起,意义非凡。人们期待,在深刻反省此案的同时,更要严厉追责。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已经责成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就错案责任问题进行调查。“依法通过调查程序把责任弄清楚,各相关的司法部门把原来案件的办理情况搞清楚,确定相关人员责任。有错必纠,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赵建平对记者说。
内蒙古高院同时表示,呼格吉勒图父母提出申请后法院将立即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并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尽快依法做出赔偿决定。据悉,呼格吉勒图父母将在与律师商议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国家赔偿。“呼格吉勒图案,是我国被执行死刑案件中,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改判无罪的第一例。”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表示,这对类似案件的纠正将具有重要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