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一、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即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即可准予离婚 。
符合以上条款的,法律可准予离婚
二、而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或在结婚以后患上精神病的,须要经过长期治疗,而未冶愈的才准予离婚。
符合以上条款的,法院才准予离婚
已你的情况,首先确定你老婆精神抑郁婚前你是否知情?
不知情的话申请离婚会顺利点,也就是第一条
你婚前知道老婆的病情的话按第二条判定
至于提出申请离婚,随时都可以提出申请
另外对于本条里 长期治疗 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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