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取向是否由基因决定的论战,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出现。
1993年美国基因学家狄恩-汉默(Dean Hamer)对某些同性男士的母系亲属做了研究,并比对了其中有同性恋倾向的男性亲属的X染色体。而后发表研究报告,显示男同性恋者有1个“同性恋基因”,他们的X染色体尖端上都有一块小相同的区域,而这很有可能就是让他们具有同性恋倾向的关键。X染色体上是由母亲传下来,当时震惊各界,至今争议不休;20年后,一项最新的大规模研究不但证实哈默之说,还发现第二个同性恋基因。
哈默研究好几对男同性恋兄弟的DNA而得到结论;其惊人之处,在于提出科学证据,指同性恋不是1个人要不要的选择题,是天生“性”向。同性恋者”我天生如此”的辩解获得平反,但不信者恒不信;迟至2011年,还有社会与政治评论讽刺,发现了同性恋基因,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赶快去做胎儿基因筛检,然后人工流产。
【同性恋基因可视为爱男人基因】
团队成员、美国西北大学教授贝里说:“性向与选择毫无关系,我们的研究显示基因可能有关系,我们发现两组基因影响一个男人是同性恋或异性恋。”
澳洲La Trobe大学知名遗传学教授珍妮?葛雷维斯表示,影响一个人选择配偶性别的基因可能不止几个;她并提出不同角度表示,不妨将“同性恋基因” (gay genes)视为“爱男人基因” (male-loving ge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