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文化中,妇女总是以逆来顺受为性格特征。五四运动以后,妇女在人格上获得了解放,加之经济上的独立,使得妇女的独立性格得到展现。除了被迫离婚以外.......
二·错误的婚姻观。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以爱情做保障。但有些离婚女性,受拜金主义思想影响较重,以男方的收入、财产多少为择偶的首要条件,至于年龄、身体状况、工作情况、性格等因素,则考虑得甚少。即使是男方的经济条件好,女方勉强与他组成新的家庭,婚姻幸福美满者也甚少。由于性格、爱好不同,金钱无法挽救新的家庭。再次离异后的女性,再婚更难。
三·子女拖累延误婚期。许多离异后的女性,拖儿带女,有些孩子小的母亲,担心自己改嫁后孩子受委屈,想等孩子长大后,再考虑自己的婚姻,因而错过了再婚的许多机会。然而,孩子大了,自己也老了。有的男性嫌女方携儿带女是累赘。故此类女性,尽管各方面条件很好,只要有孩子,许多男性便一口拒绝。此外,还有些子女,对自己亲生父母的感情很深,担心母亲再婚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坚决反对母亲再婚,宁肯赡养母亲终生,却不允许母亲改嫁。此类情况,多发生于农村年龄偏大的女性身上。
四·下岗女工再婚难。既离异又下岗的女性,因经济条件、心理状况的不利影响,更难以再婚。因为无固定收入,男方对她们其他方面的要求更高,稍不如意,便与之分手。
五·家庭暴力使某些女性心存余悸。某些男性,唯我独尊,稍不顺心便借酒施暴;有的喜新厌旧,道德败坏。承受过肉体和精神折磨的女性,离婚后宁肯终生不嫁,也决不愿意再遭受同样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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