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大丰市某镇的李某,经别人介绍与邻村的何某相识并开始交往。两个月后,两人在亲友的祝福中按照农村风俗举办了酒席。结婚一年后,急等着抱孙子的李某父亲见儿媳还没有怀孕的迹象,便私下问了李某缘由。李某忸怩告诉父亲,婚后和何某从来没有过夫妻生活。李某父亲十分惊讶,一气之下来到法院代儿子起诉离婚,索要给付何家的108000元彩礼。
大丰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李某与何某并没有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仅仅就按当地习俗办了一场婚礼。法官告诉李某父亲,他没有权利代儿子起诉离婚,且李某与何某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李家只能起诉何某要求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