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离婚关于房产纠纷层出不穷,对沉浸在恋爱喜悦中的小两口来说,婚前了解新婚姻法是十分有必要的,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4条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问题的解读,千万别错过!
一、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没有公证,承诺是没有效力的(2015年7月北京新规,赠与无需公正即可办理过户手续,但要求双方同时到场办理)。也就是说一方要赠与房产给另一方,最好办理公证,防止承诺后反悔。二、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