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新婚姻法一妻多夫制是真的吗 有悖伦理不可信

2015/7/27 18:39:08 作者:B-liqian 来源:女物情感网
复偶婚除一夫多妻外,又有一妻多夫制(Polyandry)。此种婚姻型式即系一妇同时可与数个男子有合法婚姻关系,为社会文化所允许。唯行此种婚姻制度者,极为少有。

历史记载

吐蕃时期(公元7-9世纪),昌都地区是著名的东女国和苏毗王国的所在地。据《旧唐书》第一百九十七卷《南蛮西南蛮传》 记载:“东女国,西羌之别称,以西海中复有女国,故称东女焉。俗以女为王。东与茂州、党项接,东南与雅州接,界隔罗女蛮及百狼夷。其境东西九日行,南北二十二行。有大小八十余城,其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为船以渡。”我国著名藏学家任乃强先生考证也称,今昌都一带为东女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至此今日在昌都地区还可以看到吐蕃东女国和苏毗王国文化的痕迹。

唐朝时候丹巴曾属东女国。东女国人著“缁衣”,首饰多用各种珠宝,华贵富丽。其记载与今丹巴一带妇女装束相似,至今丹巴藏族妇女的服饰不管多么漂亮,多么变化多端,其色彩基调仍以黑色为主。

《西域图记》《隋书》《大唐西域记》《北史》《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通典》《旧唐书》《新唐书》《太平寰宇记》《资治通鉴》都有多多处有收录女国的文字记载。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东女国”的传闻。《西游记》第54回曾描写过一个大名鼎鼎的“西梁女国”。翻开玄奘亲撰的《大唐西域记》卷四,发现他记录一个“大雪山中”的“东女国”(也叫“苏伐剌拿瞿呾罗国”),玄奘称此国“世以女为王,因以女称国”,并且特别提到东女国“东接吐蕃国”。

从藏史《贤者喜宴》《西藏王臣记》《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可以查找到吐蕃以前子从母姓的历史记述,在西藏,喜马拉雅山诸峰全是女神,遍布藏区的大地之神(即十二丹玛)也是女神。可见藏族是一个神化和崇尚女神的民族,一首藏族民歌向春季女神发出了这样的请求:“春季的庄稼女神啊/请赐给我们土水风火吧/我这藏红花呀/正要扎下根啦”。当人们拜倒在女神足下的时候,也许已经隐约透露出藏民族对其史前母系时代的集体追忆,更容易让人在想象中去浮现逝去不见踪影

一妻多夫制的“东女国”。

在今天的藏区,仍然保存着“一妻多夫”及招赘女婿上门的婚姻制度,和“舅权”至上的婚姻礼俗;女性在家族中起着支配作用。

西藏多山,大型轿无法通过崎岖的山路,小型轿适用于山区长途远行。它被抬起时,座位向后微仰,使乘坐者感到舒适安全。

扎坝实考

“扎坝就有可能是‘东女国’80余城的一个。”任新建研究员通过长期研究和实地考察发现,东女国的中心在今天四川甘孜州的丹巴县至道孚县一带,也属于党项羌。扎坝也在这个东女国的范围内。由于地处峡谷,与外界隔绝,因而古老习俗得以保留。比如扎坝人住碉楼,就与东女国人住高楼相印证;而扎坝家庭以母亲为主的母系氏族残留,更是东女国以女为王的写照。

扎坝人是历史上失踪的有名的东女国的一个部落残余。保留着古党项羌的语言和东女国的习俗。

家庭关系

藏族传统的一妻多夫家庭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极个别的父子共妻几种形式。但在康区最主要、最普遍、占绝大多数的为兄弟共妻。解放前,谭英华先生在今甘孜地区境内调查的45户一妻多夫家庭,其中兄弟共妻44户,共101名男子,平均每户均2.3人,非兄弟共妻家庭1户,丈夫2人。

一妻多夫家庭以而兄弟共妻为普遍,其次为三兄弟共妻。四兄弟以上共妻的只是极个别现象,在昌都丁青县丁青村的一妻多夫家庭120户,丈夫257人,平均2.29人。昌都县妥坝乡9户一妻多夫家庭,一妻二夫7户,占78%,一妻三夫、一妻四夫各一户,分别占11%。

一妻多夫家庭子女对父亲的关系,从称谓可见一斑。一种是称大哥为爸爸,其余为叔叔。在芒康还有称大哥为爸爸,其余的依次为大叔、二叔、三叔的。如果大哥去世,则可称二哥为爸爸。另一种则不加区别,几个丈夫均被一概称作爸爸,这两种不同的称呼方法,有时还共存于同一村庄,如丁青县丁青村就是这样。不同的称呼方法仅仅是一种习惯,并不意味着子女真正是谁的。在昌都调查过的几户家庭的父亲们没有设想过子女中谁是自己的,谁是其他人(哥哥或弟弟的),反正这个家庭的子女,均是自己的子女,一视同仁。反之子女也一样,对父亲们也一视同仁,也不知真正的生身父亲是谁。子女的所属,从家庭的角度看待的,而不是强调个人。这种习惯也有利于家庭的和睦。

多夫家庭的夫妻关系也有特点。在昌都,对多夫家庭的妻子,社会上有一种普遍的评价标准,如果能搞好几兄弟的团结又孝顺父母,一家和睦相处,则认为很贤惠,受到舆论的称赞。反之,如果弟兄婚后闹着要分家,则说妻子偏心,会受到舆论的指责。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大家都知晓。

女人在婚后会有长者告戒对丈夫们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某一人因此对多夫的妻子来说,也把这一点看得很重要。搞好团结,除日常生活方面外,与一夫一妻家庭不同之处就是要处理好与丈夫们的性关系。

夫妻同房,以前的资料记载一般是丈夫在门口放置一个信物表示,其他丈夫就会自然回避。

在昌都调查,则有一种新的方法。有的家庭,丈夫们之间有一种默契,并不需要任何明显的方法,自然而然就会知道兄弟中谁与妻子同房,如睡觉时兄弟不在,去了妻子房中或睡觉后兄弟离去等。因每天在一起生活,从一些细微的举动既可知晓,于是其他的丈夫自觉回避。

在一些具体的生活方面,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家庭,不同的人总会有一些适合自己的方法。不像某些制度那样规范,整齐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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