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于抚养费的规定是为了保护离异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虽然在离婚的父母双方之间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分担可以协商处理,但是这种约定必须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本案中,因李某的经济状况恶化,其所能承担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已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影响了王某某的健康成长,因此李某作为王某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以王某某的名义请求法院判决王某支付儿子的抚养费,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支持李某诉讼请求的作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