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出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权。若在离婚时没有分割,可以在离婚后要求分割。婚姻期间借出的钱在离婚后别人应还给谁?可以向任何一方偿还,不过,一方收到...
一周前,女儿暑假到爷爷奶奶家玩,“谈话中,女儿告诉我,听妈妈和舅舅说,2年前舅舅买婚房时,妈妈曾借给他20万元。”黄先生一惊,他从未听前妻说起过此事,2年前是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笔20万元的存款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
事后,黄先生和前妻通了电话并录了音,询问借给弟弟20万元买房一事,前妻没有否认,但表示这20万元是她多年来积攒的工资,是她个人的财产,她有权选择借给弟弟买房。
黄先生不认同前妻的说法,加上生意出现困难需要资金周转,他想要回这笔夫妻共同存款,但是黄先生已和前妻离婚半年了,现在才知道2年前的这个事,不知道还能索要吗?
就此事,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张孝明律师称,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的前妻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借给弟弟的行为,侵犯了你的财产所有权。根据你的描述,你们的这种情况是你妻子在协议离婚时对共同债权的隐瞒,法律规定,从被隐瞒方发现之日起两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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