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以城乡差距打官司离婚。农村男子阿发到城市倒插门娶了一个城市媳妇,生活8年并生下一女,后感觉城乡差距太大、致共同生活中没有共同语言,先后两次...
农村男子入赘城市后自感城乡差距大起诉离婚
农村男入赘城市“水土不服”
“上门女婿”以城乡差距打官司离婚
农村男子阿发到城市倒插门娶了一个城市媳妇,生活8年并生下一女,后感觉城乡差距太大、致共同生活中没有共同语言,先后两次起诉离婚,昨悉,青山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双方终于自愿离婚。
武汉女子阿春是聋哑人,25岁时,她经人介绍认识了比他小4岁的阿发,阿发虽是农村青年,但长得一表人才,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女方家人提出条件:阿发入赘到武汉当上门女婿。想到农村人可以娶一个城里的媳妇,阿发虽对当上门女婿不情不愿,但他还是同意了。2001年,两人结为伉俪。2002年,阿春生下女儿,但婚后,两人的矛盾却不断显现。据阿发诉称,他赚的钱被岳母全部拿走,只给点零用钱,因城乡差距很大,在共同生活中产生很多矛盾,难以沟通,至此感情破裂。2010年3月,阿发起诉与妻子离婚,被法院驳回,7个月后,阿发再次起诉离婚。
阿春的代理人称,虽说在共同生活中产生了矛盾,但她一直想挽回这段婚姻,但阿发不肯回头,她现在只能无奈地同意离婚,青山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阿发一次性付给孩子到18周岁的抚养费4.6万,在2014年前分4次付清。
来自城乡差别的“算账”
多数“公公婆婆”、无房男士对婚姻法新解释表示赞同。理由则是,新司法解释有助于抑制“傍大款”这类扭曲的婚姻观,有利于摆正心态和观念,更多地靠自己打拼。
但也有些“丈母娘”和女士表示不同意见。她们大多数理由是,新司法解释为男性“出轨”扫清障碍,降低了男人的离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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