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已婚妇人从小三扶正成为“正宫”后,控告分居的丈夫多次进入住所性侵她,但台北地检署调查,发现妇人多年来至少六次控告丈夫性侵,法院认定其丈夫并未性侵她。
老板当时迫于无奈,只好与元配离婚,把她娶回家,但老板的母亲大为反感,不准妇人踏进家门半步;由于婆媳关系不佳,老板不得已,只好在台北市买一间小套房给妇人居住,自己则仍与前妻同住。
2013年间,妇人因大出血送往医院急救,她事后检具验伤单控告丈夫性侵、家暴,北检调查期间,丈夫拿出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又在新北市买了一栋房屋送给妇人,她才撤回性侵告诉,检方仅依强制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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