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是指行为人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其实质是提供和接受有偿“性”服务。卖淫嫖娼现象由来已久,对其历史客观性及惩处必要性的讨论一直存在,但在当今的中国,其违法性是不容置疑的。新中国成立后,卖淫嫖娼一段时间被禁绝,改革开放后,其又大量出现,并迅速蔓延。公安等政府部门历来把打击卖淫嫖娼等涉黄活动作为工作的重点,近几年一直在进行专项整治,查处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然而为什么会出现严查与违法并存的局面?
这个问题从两个角度可以很好的来进行解决!1、男性的生理方面观察发现:经常出去嫖的男性通常存在x.y低落、心情却异常开朗(除非被强--奸),即使心疼老婆的男人,在老婆的一再要求下勉强与老婆x.f,也表现出:精液稀少、射出无力(仅表现为少量稀释的前列腺液溢出);补充:夜生活有规律的夫妻,妻子可以观察自己丈夫的身体规律,比如要求交融的频率,但最主要是观察“射出量”和“新鲜度”,正常成熟的,就是长时间未发生性行为,精子会逐渐发育成熟,精液显米黄色,并浓稠;性-行为越频繁,精-液越稀释,所以很多新婚情侣,一个晚上五六次,到最后基本都是射出清水一样;其他,体味的判断是不准确的,和同事、路人正常的握手、碰撞等接触,都有可能染上对方香水味道,每次根据体味疑神疑鬼,很容易影响双方感情,让本来没有的事,变成真实发生;“反正你不相信我,我就玩给你看!”2、男性的心理方面观察发现:正常有过嫖的经验的男人,都是能很倘然的看待的,社会风气如是(没玩过也没过这种想法的人也绝不会去做这种行为,两种平行存在的观念),但是显著的特征是,嫖过的男人,体会过“职业女人”的温柔、体贴和见多识广,多半开始在生活中,对另一半开始无意识的挑剔:言行举止、做人做事,甚至对一贯习惯被动的妻子,开始挑剔夜生活的乏味,并开始将外面学到的特殊兴趣对妻子进行调教。夫妻双方的和睦基础,在于相互信任和谅解,而家庭的幸福建立在安稳和沟通基础上,如果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夫妻双方都是要从对方的立场出来,摊牌说清楚,才是上策!
在性涉猎中,男人是“探险家”。探险家为好奇心及欲望所驱使,踏上前所未知充满艰辛的世界。男人对待性的态度与之相近,对于未知的女性及其肉体,总是抱着强烈的好奇心,即使要冒一定的风险,也乐于挑战。相反,对早已熟知的、毫无新奇感的女性,他们则产生不了探险的冲动。男人与同一女性发生数次关系后,就会逐渐产生厌倦心理,随后便将注意力转移到陌生的异性身上去。雄性动物就像探险家一样,对尚是未知世界的女性的躯体抱着强烈的渴望,希望探明其内在的奥秘。这种欲望促使他去观察了解他所不知道的,去触摸他所不曾接触过的女性。对于男人来说,对性的认识如何将直接引发对于嫖娼与否的决定。这需要从童年那里寻找自己轨迹。在童年时代里,性压抑的普遍存在将是对于日后嫖娼欲望埋下一个伏笔。由此可见,对于童年中的小孩子就应该实行性教育,这样的性教育应该从最基本的知识讲述起,童年是一个黄金时代,它需要疯狂地吸收各种各样的知识,性知识自然是应该吸收的一种,这就是一种求知欲的满足。假如对于知识的苛求没有得到满足的话,那么,在过了这个年龄段之后还会出现一种对于此种知识的恶补。在这个恶补过程中很有可能出现的就是知识的变异,因为可能获得知识的渠道不怎么正规。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大部分的中国少年和青年需要靠毛片来打发时间和获得性知识了,因为这是童年性知识匮乏的一种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