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和乱性有关系,但要成事火候还差点儿,不得不承认的是,酒精和性反应之间确实有点儿微妙的联系。不论男女,酒精能让人们看别人更顺眼,也就是酒鬼眼里出西施....
酒后和乱性有关系,但要成事火候还差点儿
不得不承认的是,酒精和性反应之间确实有点儿微妙的联系。
英国布里斯托尔大学实验心理学系的研究者们曾征集84名饮酒的异性恋单身学生,分为两组,分别饮用酒和饮料后,评估40张照片对自己的吸引力,24小时后再次评估。得到的结论是,不论男女,酒精能让人们看别人更顺眼,也就是酒鬼眼里出西施。
不过,如果过量饮酒,这种关系就不明显了。
这和科学家对血液酒精浓度(BAC)的研究达成一致。研究表明,当血液酒精浓度达到0.025%,也就是小酌几杯,刚刚微醺的状态时,男性的性反应的确会提高。而浓度超过0.05%后,男性的性反应就会直线下降。当BAC值继续升高,到讲话含糊,动作失调,甚至钻桌子空的地步,且不说乱性,就连站起来也成了问题。
嗯,说的是腿站起来。
即使到了如此疲软的地步,华盛顿大学2008年的一项实验还是证明,醉酒与否对男性的勃起状况并没有显著影响。这与29年前的研究结果也是吻合的,也就是说酒后“作案”的条件是存在的。
但是,醉酒后的性行为,并不会给人们带来多大快感,因为酒精能够麻痹男性和女性生殖器组织中的细胞,导致女性在大量饮酒后难以性唤起,而男性则难以s.j。1979年马拉特斯塔、波莱克等人的研究就给出这样的数据:血液酒精浓度达到0.09%时,男性基本上没法s.j。所以,其实真正烂醉的人更想睡觉,而不是想和异性“睡觉”。
说到这里,所谓“酒后乱性”,你觉得是科学问题还是人品问题?对于电视上那些一觉醒来连忙推脱说自己喝多了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该不该对这些人手软各位心里有数了吧?
在大陆法系(尤其是德语系国家)刑法学中有一个重要概念,叫原因自由行为,大意是说,那些想要用酒精饮料或其他麻醉剂之类的物品使自己处于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状态的人,在酩酊状态下犯下的本不该犯的罪过,是会受到惩罚的。不过,国内目前对原因自由行为的探讨并不多。
断片:大量酒精让脑细胞互相失联
敢做不敢当是人品问题,但“什么都不记得”还真是个科学问题。许多人都有过一觉醒来不记得自己干了什么,旁人不拿出点证据他怎么也不肯把那些行为和自己联系起来的经历,这就是断片。
人们经常认为断片是酒精杀死了脑细胞,但美国华盛顿大学医学院研究者发表在《神经科学杂志》上的研究表明,醉酒的人并没有被麻痹,他们还在接收信息,只是负责形成记忆的那部分脑细胞在突如其来地遭遇这么多酒精以后,会“找不到来时的路”,就这样断了与其他细胞的联系,所以接收到的信息不会转化成记忆。
然而,这种情况也只会在“极大量酒精的刺激下”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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