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到凌晨两三点,记者被相邻房间此起彼伏的门铃声惊醒。紧接着,各种各样的奇怪声音不绝于耳。对记者而言,这注定是一个无眠的夜晚了……
次日早上八点,记者来不及享用送上门的早餐(根据酒店提示,酒店有送早餐上房间的服务),便退房、打的赶回报社。
无独有偶。开车的哥见记者从该娱乐城出来,话题自然又转到“鸭”上来。
这位的哥告诉记者,他的一个开夜班的的哥朋友,有一次也碰上一个让他去找“鸭”的”富婆”。这位朋友一时心起,说“你还去找什么帅哥咯?今天晚上如果你寂寞的话,我陪你聊天到天亮。”“富婆”犹豫了一阵,竟然答应了。然后两人到一个酒店去开房。当天晚上,这位朋友不知怎么的,被搞得晕晕乎乎。第二天早上醒来以后,发现“富婆”和他的的士一起不翼而飞了。
这个个案,记者无法断定其是否确切。不过,的确发人深省!
对于“男妓”现象,现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在一些沿海发达城市尤为“发达”。怎样制定打击措施,如何考量其违背现有法律法规与通行道德观念的程度与界限,值得司法界关注,也值得社会学、伦理学家们研究和探讨。
如果说,富太太们选“靓仔”是为了满足其欲望,那么,对于那些“靓仔”而言,这种性行为又是扭曲其本性的。这种声色交易,于法律与普遍的社会衡量标准而言,更是一种变态的、不健康的行为,如果它有成为一种“灰色行业”的潜在可能,那更是应该扼制的。因为它在侵害个体的同时,也在腐蚀着我们的社会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