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按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过早的恋爱。严格来说,是男女双方都向对方告白,才能称之为恋爱。如果没有过告白行为,就不能称之为恋爱,不能称之为恋爱就更不能称之为早恋。只有作了告白行为(情书,直接告白等)才能算作恋爱,算作恋爱之后,才能根据受教育阶段判断是否早恋。一般认为在大学阶段以前的恋爱都属于所谓“早恋 ”。
特点
由早恋的各种情况综合起来看,早恋通常有下列4种特点:
朦胧性
青少年对于早恋发展的结局并不明确,早恋的青少年仅仅是渴望与异性单独接触,而对未来家庭的组建、处理恋爱和学业之间关系、区别友谊和爱情等问题都缺乏明确的认识。
矛盾性
早恋的青少年其内心充满了矛盾,既想和其喜欢的异性接触,又害怕被父母发现。可以说早恋的过程中愉快和痛苦是并存的。对于暗恋的早恋者而言,这种矛盾性还表现在是否向爱慕者宣示爱意(表白)的矛盾。
变异性
友情是充满变化、极不稳定的,因为青少年往往欠缺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及经历,导致双方缺乏互信;关系一般都难以持久。正是这样,常常令双方的心理造成痛苦。
差异性
青少年的早恋行为有明显的差异。在行为方式上,极其隐蔽,通过书信、电话、手机或者网络等传递感情,进行秘密的私下沟通和感情交流,家长和老师难以发现,但也有青少年会公开他们的关系,在许多场合出双入对。
在程度上,大多数早恋者还主要是交流感情,或者一起玩耍;从人际关系上看,一般没有超出正常的朋友关系,但有的早恋者关系发展得很深,除了交流感情外,有时甚至发生性关系。在年龄的喜好上,女孩通常喜欢比自己年龄大、比较成熟的男孩,而男孩则通常喜欢比自己年龄小的女孩,且在交往中体现自己的阳刚之气。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年龄相当时,女孩会采取主动,但根据实际情况看,更多的是男孩采取主动。这现象尚没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