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
那么,新婚姻法维护的到底是什么?
这在很大程度上滋长了男人可以对婚姻不负责任。特别是对有房子的男人来说,无论他娶了谁, 这个女人在他房子里面只是暂住,当有一天看这个女人不顺眼的时候,他可以轻松的跟这个女人离婚,并把这个女人赶出去。并且这个男人即使包小三玩腻了甩掉就行。反正不用出银子补偿。
众所周知,自古中国就有男方买房子结婚的传统习俗,所以很多女性指望着嫁个有房的男人停止自己的漂泊,安心的过相夫教子的生活。新婚姻法让女性的梦破灭了,那么,处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考量,很多女性的思想要与时俱进,不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不结婚,从而男性要为结婚付出的代价更高。婆媳关系矛盾将更大,为什么呢?
因为婆婆是誓死捍卫儿子的财产,顽强抵抗过户行为的。这样的局面将促使剩男数量直追剩女数量。
新婚姻法揭示了一个现实:
在中国女性结婚的代价除了给男人当免费老妈子,当生育机器,当佣人以外,还得自贴家当养家糊口。而中国男人无论他是修养、学识、文化、地位有多高,无论他对内对外所谓的人格与精神独立有多完善,他们从骨子里是不懂得欣赏中国女性的,他们骨子里找的不是老婆,找的是老妈跟保姆,找的是花瓶跟性感,找的是家世跟背景。他们找女性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找一个良好的生育机器,一个拿得出手的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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