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对于婚前性行为已经是个不陌生的词语,对于我们大学生也比较熟悉的,但是该怎么做?怎么想?当性行为造成伤害时应该怎么办?这个还要仔细分析。
第三种选择是堕胎(人流)。最常见的选择。无疑这种选择对谁来讲都是好的,但是,堕胎却对女孩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的威胁,尤其是偷偷的,在私家医院或小医院进行,或在人流后没有得到充分休息,对女孩的身体损伤都是不可估量的。
所以,在我们这个阶段是很不应该发生性行为的。在道德传统根深蒂固的中国,“婚前性行为”以往一直是难以启齿的话题,也不容许发生;在现在社会里,性行为虽不是普遍现象,但也是客观存在的。
而婚前性行为产生的主观因素有如下几种:
1、恋爱中双方过于亲昵无法抑制性的冲动
2、恋爱期间一方恐怕另一方变心有意造成性关系的事实以便达到与另一方结婚之目的
3、青少年出于好奇心和性体验心理
4、要求结婚但不符合法定条件便先同居而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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