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男,汉族,1984年9月生于山东莒南,从小父亲病逝,母亲改嫁。他曾有一段婚姻,有个女儿患病常年吃药。2013年11月,因盗窃,他被山东淄博市张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4年12月刑满释放。出狱后,没有一技之长的他,想干点来钱快的活。一时半会儿想不出好主意,他开始重操旧业。
2015年4月的一天,胡某用手机交友软件搜索附近女性,点击图片查看她们的穿衣打扮、网络留言,揣测她们婚姻状况和情感需求。胡某选择一些容易被“掠取”、可能又正急需慰籍的女性,主动加为好友。他虚构自己是成功的商人,许以少则千儿八百、多则上万元的现金、礼物为诱饵,相约在宾馆开房发生性关系。前后有8名女网友赴约,损失近6万元。这些人大多是30岁左右的年轻少妇,有一个竟然还有7个月的身孕,因耐不住寂寞与其开房后财色双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