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我想女人没有必要坚持,这种男人本就应该放弃,既然已经放弃(离婚),那也毫无复婚的必要,和一个不爱你的人在一起,你永远不可能会有幸福,因为他不可能真的爱惜你珍惜你。
你们离婚了,可由于现实的需求,你们仍然过着跟夫妻没有两样的婚姻生活,但似乎没有了争吵和矛盾,他也继续为这个家付出着,彼此相安无事,但你不能忍受这种没有法律证书的“假”婚姻,而他似乎很乐于接受这种生活状态,婚姻不过是一纸证书,尽管是为了困住人的,但又不能单是为了困住人的,否则这纸证书就会成为埋葬婚姻的罪魁祸首。不要把结婚证当做是一种工具,对于懂得婚姻经营之道的夫妻来说,结婚证完全是可有可无的,我说的是事实,不是说不要去领证,正如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一样,恩爱夫妻根本不会为这个问题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