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没有权利带你迁回原籍:以前有些地区的户籍政策规定公安部门可以依一方请求或依职权可以强制迁移户口,现在一般没有这样的规定。2、但是,你离婚后仍然将户口放在男方家,对你自己不利:以后需要用到户口本时,对方不给你用,会很麻烦,如果能迁到他处,最好是迁走。补充回答:1、如果对你生活没有影响,你可以不理、可以不迁。2、但应当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问一下是否那里有强制迁移户口的规定,据我所知,目前少数地区仍然有这样的规定。3、可以给你一个办法:你是户主,你配合他办户口事宜不给他户口本时,他可以请求当地公安为他另行制发一个只有户口本首页和他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本,这样两人不迁户也能使用方便。依据是:《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1、你的女儿 的户口不迁走:(1)对你、对你前夫都有一定的影响,你要办理户口相关事宜时不方便;你是户主,你前夫办理户口相关事宜时也不方便。(2)但并没有规定说“户口在房子里就有居住权”,不知道楼上朋友说这样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只是:如果你前夫家拆迁,且拆迁时有按户口补偿的政策,你有可能拿到你户口应得的补偿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