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呢 哪些情况下不受理离婚登记

2016/5/23 20:57:08 作者:CYL16-wa… 来源:女物情感网
离婚涉及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如果一方当事人被确诊为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无法表达离婚的真实意愿,婚姻登记机关不应受理其作为申请人的离婚申请。

什么叫协议离婚,办离婚证时需要带哪些材料,不少夫妻在离婚时选择“好聚好散”而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哪些情况下是不受理离婚登记的呢?

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带的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身份证应当在有效期内,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或“有配偶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身份证、户口薄的,应到公安机关或者户籍管理机构办理户籍证明,并加盖公安机关或者户籍管理机构的印章。当事人身份证遗失的,应到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补办证件或者提交临时身份证。如涉及户口迁移,当事人无法提供落户手续,无法提交户口薄的,应当提交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迁移证或者迁移证明。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属于集体户口的,应持所在单位出具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结婚证》原件,男女双方各一本,共应为两本。对于结婚证丢失的情况,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正常办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的丢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在两本《结婚证》都丢失无档案可查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提供有夫妻关系的记载的户口薄、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或者公证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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