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
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