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是不可以结婚的,这就是近亲结婚,在我国法律上是明令禁止的,而且近亲结婚对后代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因此最好不要结婚。婚姻法规定...
再说,近亲结婚生育后代的遗传病发病率高于非近亲结婚。如肝豆状核变性在一般婚配的后代中,患病机会仅仅是四百万分之一,而在表兄妹结婚的后代中,竟高达六十四分之一,近亲结婚后代的遗传病发病率比非近亲结婚高150倍。另外,近亲结婚的子女出生死亡率也比非近亲结婚的高两倍多。
那么亲姐弟能结婚吗。
当然不可以了!
一是近亲结婚不利于优生,二是法律不允许,三是人言了不行啊!
或者你由于以前的原因对其他人有了抗拒的感觉,但是你应当试着去发现其他的合适你的人啊,不能因为曾经失败就放弃生活,更不能因为有危险就不再接触社会,那就太可怕 了!
给自己一个机会,给自己多些选择吧,虽然姐姐很好,可好毕竟是你的亲姐姐!
1950年婚姻法除禁止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结婚外,对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作了从习惯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除保留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外,又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此次修订婚姻法对于禁止血亲结婚的范围没有改动。
合法性编辑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妻。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我国婚姻法中的血亲计算方法类似罗马法的计算法。但不能简单换算。第一,我国的“代”是连己身算在内,而罗马法不计在内。第二,我国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罗马法为四亲等旁系血亲,属于四代以内旁系血亲。
所以根据《婚姻法》第七条表堂兄弟姐妹之间是不能结婚的。
直系血亲计算法
从己身往上数,每经一代为一等亲;从己身往下数,每经一代也是一等亲。比如,往上数,自己与父母为一亲等直系血亲,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二亲等直系血亲;往下数,自己与子女为一亲等直系血亲,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为二亲等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计算法
从己身上数至共同的直系血亲,再由共同的直系血亲下数至所要计算的亲属,其世代相加之数,就是己身与所指亲属的亲等数。比如,自己与同胞兄弟姐妹的共同直系血亲是父母为一亲等,再由父母数至兄弟姐妹也为一亲等,一加一等于二,自己与兄弟姐妹便为二亲等旁系血亲。自己与伯、叔、姑、舅、姨的共同直系血亲均上数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均为三亲等旁系血亲。堂兄弟姐妹间为四亲等直系血亲。
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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