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说,他今年23岁,在达城一家公司上班。今年春节刚过完,其亲戚给他介绍了一名女朋友,几天相处下来,双方觉得比较情投意合,他也甚是欢喜。3月8日这天,为了显示自己的幽默感,他还给现任女友发了3.8元的红包,当时女友也很开心,还一起吃了晚饭、唱了歌。而他前任女友每年是3月15日过生,在这天他“下意识”地给前女友发了一个5.20元的红包,就是这个红包引起了祸端。3月19日,他和两个同学在茶楼斗地主,现任女友坐在旁边玩手机,两个小时过去了,大家玩得都很开心。不料,女友的手机没电了,把他的手机拿去玩耍,他当时想都没想就把自己的手机交给了女朋友。可不到5分钟,女友大发雷霆,并当着两个老同学的面把他手中的牌扔到地下,同时还大声地质问他,问他是啥意思?当时把他也搞晕了,不知发生了啥情况。这时,女友哭泣着打开他的手机说,为什么过节只给她发3.8元的红包,而给前女友发5.20元的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