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以自己的名义设立的公司(一人公司),离婚时股权如何处理?依据我国新《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或法人可以设立一人公司,只是对其有些特殊的规定而已。对于一人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发生离婚诉讼时,有限公司股权如何分割,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鉴于一人公司的特殊性及夫妻双方离婚的法律事实,由于此类股权分割处理不涉及第三人股东,人民法院一般会按以下方式处理:1、如果夫妻双方对公司股权分割方案协商一致由一方取得股权,人民法院一般会按其协议处理。2、如果夫妻双方对公司股权分割方案不能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会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一方主张取得公司股权的,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由取得公司股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2)双方均主张公司股权但不愿与对方共同经营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公司股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3)双方均主张公司股权且愿与对方共同经营,只是对应当分得的份额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按照酌情处理;(4)双方均不愿意取得公司股权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解散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