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正确定位幸福。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人们的幸福观应该体现和谐社会的特征,其基本定位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坚持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和谐统一。既有富足的物质生活,又有充实愉悦的精神幸福。丰富的物质生活为人们追求高尚的精神生活奠定基础,充实的精神生活为进一步创造物质财富提供智力与精神支持。二是坚持个人幸福与家庭幸福、社会整体幸福的和谐统一。个人、家庭所追求、所得到的幸福,应该是整个社会的幸福有益的。三要坚持眼前幸福与长远幸福和谐统一。社会是发展的,人也是发展的,必然要求人不仅要着眼于眼前的幸福快乐,也要为得到未来快乐幸福而考虑,使眼前幸福延伸到未来。四要坚持幸福的目标与实现幸福的手段和谐统一。这方面特别要将劳动和创造作为获得幸福的主要手段和源泉,将劳动作为享受幸福的前提,将享受幸福当作创造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