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7岁引诱卖淫。今年五月,慈利县居民王某因为14岁正上初中的女儿文文被一群年轻人殴打,所以选择报警。没想到的事,警方根据线索调查,竟查出了一桩10余名未成年人涉案的卖淫案件。
文文的父亲王某介绍,5月15日的下午,包括秀秀、苏苏在内的四五名年轻人来到自己家,称自己的女儿文文骑车擦伤了苏苏,要求赔偿4000元医药费。王某让秀秀和苏苏去医院检查,两人离开后。女儿文文道出了实情。
文文说,自己经邻班同学介绍认识了秀秀和苏苏,秀秀为高中在读生,案发时还不满17岁,苏苏比秀秀小一岁,辍学在家。她们说要认文文为干妹妹,在学校保护她不受别人欺负。8号那天,两人带文文出去玩,文文骑电动车载着苏苏的时候,蹭到一辆轿车,苏苏小腿被刮伤了。于是,她们带着文文到慈利县大成宾馆让文文卖淫,文文要回家时却被她们拦住,幸运的是嫖客嫌要价太高没有到场。15日,她们再次找到文文,要求她去卖淫,遭到文文的拒绝,秀秀和苏苏就殴打了文文,同时因为那天的擦伤,两人要求文文陪4000元医药费,文文只好带她们回家。听完女儿文文的讲述后,王某马上报警。
经警方调查,除秀秀苏苏外,还有多名社会青年参加“招嫖”,引诱威逼初中生卖淫。17个涉案人员中,有11个未成年,文文等三名受害人中,2人未满14岁,1人刚满14岁。案件的主犯之一秀秀因引诱、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接到判决书的她在看守所告诉自己的爸爸杨某,想上诉,出来继续上学。但是杨某没有回答她。
“她不小了,已经超过16岁了,该为自己做错的事承担后果。”他说。
莉莉是本案的另一位犯罪嫌疑人,秀秀的同学。她的母亲黄某同样表示不会给自己女儿请律师,该判多久是多久,她应该自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