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主张子女抚养费吗?
夫妻没有离婚,但配偶一方对家庭,对孩子不管不顾,另一方束手无策,这样的事例很常见。不提出离婚,但能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诉请子女抚养费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可以向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另一方主张抚养费。
抚养费需要支付多长时间?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换言之,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否则由法院判决。不过,通常情况下,抚养费应支付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若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父母也可以终止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