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没想到,2008年3月,法院作出判决,准许二人离婚。
5、可就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后,孟小美却拿着两份“重要”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这两份证据分别是一份“离婚惩罚协议书”、一张前夫有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共20万元的证明。
6、孟小美称:“离婚惩罚协议书”是双方2005年签订的,内容为:从王军与孟小美结婚时起,将来如果有一方提出离婚,必须给不愿意离婚一方25万元“惩罚费”。
孟小美认为,依据这两份证明,前夫应当支付她“离婚惩罚费”25万元及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一半10万元。
7、【法院判决】
1.支持孟小美分割前夫10万元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请求。
2.驳回孟小美要求支付“离婚惩罚费”的请求。
【律师解析】
孟小美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持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其两项请求应区别对待:
1、索要被隐藏财产 支持
孟小美在离婚后发现前夫有隐藏的财产,可以请求再次分割。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打离婚官司时,如果有一方隐藏、转移或变卖了财产,而另一方当时不知道,那么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再次就这些被隐藏或转移、变卖的财产分割。
孟小美在离婚后发现了前夫有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未参加分割,所以其有权再次起诉,要求分得一半,法院支持了她这项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