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机动车辆:×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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