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最后,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
纵上所述,我国为了建立对婚姻关系的有效监督,保障婚姻自由,防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发生,保障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纳妾,保障男女双方和后代的身体健康,防止早婚、近血亲结婚和患有禁止结婚疾病或暂缓结婚疾病的人结婚,国务院自2003年10月1日起便颁布施行了《婚姻登记条例》,确立了结婚、离婚的严格登记制度。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是应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婚姻当事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主动干预进行登记。
所以网友们所说的分居多年自动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可以自动离婚等情况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想离婚,还是需要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双方协商想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按照正当程序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