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另一 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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